澳大利亚成人高血压管理指南(修订版)是澳大利亚心脏基金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在既往澳大利亚高血压治疗指南及现行国际上一些权威高血压指南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本指南更新至2010年12月。本文主要阐述以下几个要点。
一、血压的测量
本指南强调了动态血压监测及自测血压的重要性及必要性。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及自测血压对高血压的诊断起很大作用,因为它们可以获得诊室外的其他血压值。欧洲高血压学会及欧洲心血管协会的动脉高血压治疗指南中指出,人群中15%的人在诊室测血压时表现为血压升高但在诊室外血压却不高,相同比例的人群动态血压监测时血压升高但诊室血压却正常。
动态血压监测提供了24小时的血压详细信息,对于高血压的诊断很有用。澳大利亚国家心脏基金会关于国人血压监测的数据表明高血压患者的临床结果与动态血压监测的相关性强于诊室血压监测,且有证据表明夜间血压比白天血压能够更有效地预测心血管事件。动态血压的正常值不同于诊室血压:白天血压≤135/85mmHg(1mmHg=0.133kPa),夜间血压≤120/70mmHg,平均血压≤130/80mmHg。平均动态血压超过白天/夜间血压标准值或动态血压超过参考值的20%都支持高血压的诊断。夜间平均血压基线应该至少低于白天血压基线的10%,夜间血压不低者的心血管危险度显著增加。
长期自测血压可提供多种量值,有利于长期随访,还可帮助患者了解自己血压及降压药物的作用,这样可以促进自我管理及治疗的依从性。自测血压比诊室测血压更能全面评估换用降压药物的疗效,且能很快监测到血压的变化趋势。一旦血压基线稳定后及目标值达到后,血压的监测频率可以降低。
二、高血压的诊断及分类
本指南采用的高血压分类标准是在美国和欧洲相关高血压指南基础上加以改进的,见表1。
表1 澳大利亚成人高血压管理指南高血压分类标准
三、高血压患者的评估
本指南特别强调对高血压患者的评估,包括诊断时的评估、治疗中心血管危险度的评估及治疗效果的评估。诊断时评估的目的在于明确所有的危险因素、检测靶器官损害及明确继发性高血压的原因;心血管绝对危险度的评估有助于医生及患者了解预防性干预的风险及获益;而疗效的评估可以帮助医生明确影响治疗效果的因素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1 诊断时的评估
诊断时的评估必须询问详尽的病史,包括:血压升高的持续时间及以前血压水平;动态血压监测或自测血压水平;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脑血管疾病及周围动脉疾病的既往史或临床症状;慢性肾脏疾病的既往史或症状;具有预示继发性高血压的症状(如嗜铬细胞瘤,睡眠呼吸暂停);存在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血脂障碍、痛风、勃起功能障碍、呼吸暂停或其他疾病等;高血压、糖尿病、血脂障碍、脑卒中、慢性肾脏疾病或早发性(60岁以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家族史;生活方式的危险因素包括肥胖、缺少运动、吸烟、过多摄入酒精、盐或不饱和脂肪酸、吸毒;升压药物的应用;影响降压药疗程及疗效的个人的、精神的和环境的因素比如:教育背景、家境、工作环境及精神压力;具有低血钾病史或者提示性症状。
详尽的体格检查对评估危险度及靶器官损害有很大帮助。体格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心率、节律及特点;颈静脉搏动及压力;心脏扩大或心功能失代偿的证据;动脉疾病的证据(颈动脉、肾动脉或腹部血管杂音、腹主动脉瘤、股动脉搏动缺失、桡动脉搏动不一致);眼底异常(视网膜动脉的迂曲、增厚或动静脉局部狭窄,视网膜出血、渗出、糖尿病性视网膜病、视乳头水肿);慢性肾脏病的证据(如可扪及肾脏);神经系统定位体征;内分泌系统异常的证据(如Cushing综合征,甲状腺疾病);腰围和(或)体重指数(BMI)。
筛查试验可以初步明确靶器官损害情况:试纸检测尿蛋白或血尿,微量白蛋白尿的评估(强烈推荐每位患者或糖尿病患者必做),血液分析(肝功能、肾功能、血脂、电解质),心电图。若初筛结果为疑诊则应做以下检查进一步评估靶器官损害情况及明确是否为继发性高血压:心动超声;踝臂指数(在吸烟、糖尿病、血管杂音、老年等周围动脉的危险因素中踝臂指数小于0.9可以诊断为外周动脉疾病);颈动脉超声;血浆醛固酮/肾素;24小时尿儿茶酚胺、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分泌(伴随肌酐)和(或)儿茶酚胺、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浓缩;肾动脉多普勒超声、肾脏核素显像和(或)CT血管成像(CTA)。
高血压治疗前应考虑患者个人心血管疾病的绝对危险因素,其目的在于辨别其他需要治疗的致病危险因素、预知将在合理降压干预中的获益、且能让患者了解到降血压及纠正其他危险因素的迫切性。血压是绝对心血管危险度的主要决定因素。绝对高危患者存在心血管疾病或多重危险因素(糖尿病、老年、肥胖和血脂异常)。澳大利亚人群危险度表图关于心血管绝对危险度的评估对我国现状具有指导意义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年龄大于或不足60岁的糖尿病患者,吸烟(现在吸烟或戒烟12个月内),总胆固醇增高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增高者,丧失社会经济能力的人群,男性危险度总体高于女性但女性随着年龄增高(≥65岁)危险度显著增高。
3.2 治疗中对心血管危险度的评估
本指南指出治疗中需评估患者的心血管危险度。5年内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大于15%的高危者需要直接应用降压药物治疗。若未进行危险度量表评估的患者心血管危险度会被掩饰。主要包括以下人群:①75岁及以上的患者,5年内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大于15%;②存在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有症状的心血管疾病或心电图/心动超声诊断的左室肥大者5年内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大于15%;③具有相关临床情况和(或)靶器官损害的患者,5年内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大于15%,降压药是必须应用的。因此本指南提出对无论是否高危或无论是否有高血压的45~74岁澳大利亚居民都推荐进行绝对心血管危险因素的评估。
3.3 治疗效果的评估
医生、患者及药物多方面因素可以影响降压治疗的效果。对于血压控制不理想者,应首先考虑治疗方案是否遵循推荐的指南。如果合理使用了两种药物的最大量仍旧达不到目标血压值,应考虑以下几种可能性:①未综合治疗,包括推荐的生活方式的改善;②现有条件不可诊断的继发性高血压;③应用了升压药物;④呼吸暂停产生的治疗抵抗;⑤应用酒精或者毒品;⑥无意识的高盐饮食[尤其在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者];⑦白大衣效应的高血压;⑧测量血压的人为因素,如袖带不合适;⑨容量负荷过重,尤其在慢性肾脏疾病时。
某些患者如高龄者,推荐的血压水平不合适或不能达到,因此在设计治疗方案时就应考虑合并症及心血管危险度。
四、高血压的综合治疗
本指南提出的降压目标主要为:①尿蛋白>1g/d(无论是否有糖尿病),血压目标<125/75mmHg;②具有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蛋白尿>300mg/d、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合并症的患者,血压目标<130/80mmHg;③无以上任何合并症的患者,血压目标<140/90mmHg或可耐受的情况下更低。
绝对的心血管危险因素及靶器官的损害决定着高血压干预的时间与目标。本指南指出应该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血压,减少全部的心血管危险度及最小化靶器官损害。
4.1 生活方式的改变
建议降低生活方式危险度适合所有患者,尤其是正常高值血压或高血压患者。生活方式的改变主要包括规律的体力活动、饮食控制、限制饮酒及戒烟。规律的有氧运动可以平均降低收缩压4mmHg,降低舒张压2.5mmHg;戒烟虽不能直接降低血压,但可减低所有心血管危险因素。
证据表明限盐可以减低高血压患者的收缩压约4~5mmHg及血压正常者2mmHg,在老年人及重度高血压降压效果最好,指南推荐限盐至每天≤4g(65mmol钠)。增加饮食钾的摄入可降低高血压患者的收缩压4~8mmHg及血压正常者的收缩压2mmHg;适当低脂或脱脂食品,适当瘦肉、家禽肉及鱼肉,适当多不饱和脂肪酸饮食。体重每降低1%可降低收缩压1mmHg,体重减少10kg可降低收缩压6~10mmHg。降低体重的目标为腰围:男性<94cm,女性<80cm;BMI<25kg/m2。适量饮酒可以升高血压,过量饮酒可以增加高血压的危险度;降低酒精的摄入在某些患者可以相当程度的降低血压。建议高血压患者限制饮酒量:男性每天最大量2标准杯,女性每天最大量1标准杯,建议每周至少禁酒2天。
本指南强调说明医生要根据每位患者的需求提出个性化的建议及建立现实的目标,给予患者鼓励,提供具体的书面指示,并规律地回顾所取得的进步,坚持长期生活方式的改变。
4.2 药物治疗
本指南提出以下患者开始应用降压药:①高血压3级[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②单纯收缩期高血压及宽脉压者(收缩压≥160mmHg和舒张压≤70mmHg);③1个或多个相关情况或证据表明靶器官损害,即使血压在正常高限;④根据临床指标或风险度计量表评估的心血管疾病绝对高危者。
推荐的一线用药为ACEI(或ARB),钙拮抗剂(CCB),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年龄65岁或以上)。选择一线药物的最低推荐剂量作为初始治疗;如果初始治疗的药物不能耐受,换用不同类的另一种药,以最小推荐剂量开始;如果目标血压没有达到或单一药物疗法没有降低血压,从另一个不同药物种类中以小剂量增加一种新药物比增加第一种药物剂量的疗效好。这种达到最大疗效而降低最小不良反应的方法在联合用药疗法中是被推荐的。如果血压一直高于目标血压且两种降压药都被耐受,那么在增加另一种药物剂量前先将其中一种药物的剂量增加到最大剂量。患者对一个剂量的稳定反应至少需要3~4周,所以更改剂量前每个治疗剂量至少应用6周,且推荐选择长效药物维持24小时的疗效。
大约50%~75%的高血压患者应用单一治疗方案不能达到血压目标,两种或更多种降压药物的联合应用对于大多数患者是必需的。表2为本指南推荐的联合用药方案。表3为指南指出的应避免联用的方案。
表2 澳大利亚成人高血压管理指南推荐的联合用药方案
表3 应避免联用方案
4.3 对合并症及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治疗
本指南明确指出对于具有合并症的患者应慎重考虑用药方案,尤其对合并其他心血管情况患者的治疗方案,主要包括卒中及心力衰竭的治疗方案。所有5类降压药都可有效预防首次卒中的发生;但无证据支持应用其可以使急性缺血或出血的卒中获益。在急性事件后,如果患者病情稳定,1~2周开始口服降压药是安全有效的。但对于老龄或体质弱、慢性呼吸道狭窄或起始收缩压低于120mmHg的患者,降压药的使用应该谨慎。由于高血压的治疗可以降低慢性心力衰竭的风险,本指南推荐首选ACEI/β受体阻滞剂联合噻嗪类利尿剂,ARB类可被考虑为ACEI的备选方案。
本指南着重强调在诊断及治疗中对患者进行评估,若检测到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就应采取治疗措施。主要包括:①抗血小板治疗:小剂量阿司匹林对于存在冠心病的患者是推荐的。建议以下高血压患者可合理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血压控制理想,冠心病及高危患者、具有脑血管缺血事件病史或颈动脉疾病征象,缺乏已知禁忌证者。②降低血脂:血脂异常者降压治疗的同时加用降血脂治疗可同时降低心血管事件及卒中的发生,建议减少饱和脂肪酸的摄入量可降低心血管总危险度。若血脂目标没有达到,可应用他汀类和(或)依折麦布,补充植物类固醇也是有用的。
4.4 坚持长期治疗
对高血压患者安排随访及年评以利于早期诊断靶器官损害。一旦治疗开始,除非诊断可疑或患者要求中断治疗,降压药应该长期服用。对心血管事件绝对高危者不应尝试停用降压药,而停用降压药对应用小剂量药物能达到血压目标及能做到以下几点的患者较合适:①坚持降低生活方式危险因素;②规律检测血压;③如果血压升高可以重新应用降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