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Lead and its Compound Poisoning
铅(plumbum,Pb)是人类最早使用的金属之一。人类在7000年前就已经认识到铅了,公元前3000年,人类已经可以从矿石中熔炼铅。在英国博物馆里藏有在埃及阿拜多斯清真寺发现的公元前3000年的铅制塑像。我国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中也发现有加入铅作为合金元素,并在整个青铜时代与锡一起,构成了我国古代青铜器最主要的合金元素。铅制的酒器卣、爵、觚和戈等也在我国殷代墓葬中被发现。在欧洲,从希腊、罗马时代起直到16世纪,人们还没有开始用石墨制造铅笔,就将铅条夹在木棍里在纸上写字,这也正是铅笔一词的来源。到了中世纪,由于铅具有很好的耐腐蚀性,在铅的富产国——美国,铅板开始用来被制造成教堂及房屋的屋顶。最初制造硫酸使用的铅室法也是利用了铅耐腐蚀这一性质。我国受不同程度职业危害的人群高达2亿,其中铅中毒是我国慢性中毒的首要病因。铅中毒主要集中在冶炼和蓄电池行业,患病率分别为23.8%和18.8%,上述行业铅中毒人数占铅总中毒人数的66%,以中小型乡镇企业铅中毒尤为严重,患病率高达9.35%。
铅(Pb)是灰白色质软的重金属,熔点327.4℃,加热至400~500℃有大量铅蒸气逸出,在空气中迅速氧化为氧化亚铅和凝集为烟尘。常见的铅化合物很多,如醋酸铅(铅糖、铅霜)、碱式碳酸铅(铅白)、氧化铅(黄丹)、三氧化二铅(樟丹)等。
常见的职业接触机会有:铅矿开采,金属冶炼,蓄电池制造和维修,电缆、焊锡及含铅构件的制造及油漆、颜料、玻璃、塑料、陶瓷、橡胶工业。
铅及其化合物主要以粉尘或烟气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吸收量取决于呼吸速率、粒径、形态及其化合物在体液中的溶解度。胃肠道吸收较呼吸道慢,铅的无机化合物一般不能通过完整皮肤吸收,但有湿疹和皮肤损伤时例外。同样情况下,儿童较成人吸收多,危害也大。
铅进入机体后,顺血液运输到各器官,沿途造成各个脏器的损害。最终由肾脏排泄。铅的半减期长,在体内蓄积的时间也长,可分为三个交换库:快速交换库为血液和软组织,半减期为20~40天;中间交换库为皮肤和肌肉;较稳定库为骨骼,其半减期为2~20年。
血铅虽占体内总铅量的2%,但是全身铅负荷最大生物活性部分。血铅99%与红细胞结合,抑制血红蛋白的合成,导致贫血。此外神经系统和肾脏也是铅毒性的重要靶器官。
1.造血系统
(1)血红蛋白合成障碍
卟啉是血红蛋白合成的中间物,铅抑制其合成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催化酶类,导致卟啉代谢障碍。如铅抑制δ-氨基-γ酮戊酸脱水酶(ALAD),使δ-氨基-γ-酮戊酸(ALA)合成卟胆原受抑制,结果血中ALA增多;铅抑制粪卟啉原氧化酶,使血中粪卟啉增多;铅抑制亚铁络合酶,使原卟啉Ⅸ与二价铁结合为血红素的过程受阻,红细胞中原卟啉(EP)增多,锌原卟啉(ZPP)也增加。血红蛋白合成障碍,导致骨髓内幼红细胞代偿性增生,血液中点彩、网织、碱粒红细胞增多。
(2)溶血
铅可抑制红细胞膜Na+-K+-ATP酶的活性,使红细胞内K+逸出,致细胞膜崩溃而溶血。铅与红细胞表面的磷酸盐结合成不溶性的磷酸铅,使红细胞机械脆性增加,导致易溶血。急性铅中毒时溶血作用较明显,慢性铅中毒时卟啉代谢障碍为主。
2.神经系统
由于ALA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与γ-氨基丁酸(GABA)竞争突触后膜上的GABA受体,竞争性抑制了GABA的功能,引起神经行为学改变。铅可导致脑内细胞色素C浓度降低,影响氧化磷酸化过程,干扰神经细胞的代谢。铅干扰钙对神经递质的释放。神经递质释放障碍与儿童神经发育有关。
3.消化系统
铅可抑制肠壁碱性磷酸酶和ATP酶的活性,使平滑肌痉挛,或使小动脉收缩引起肠道缺血,导致腹绞痛。铅可直接损害肝细胞,并可使肝内小动脉痉挛缺血,发生急性铅中毒性肝病。
4.肾脏
铅可影响肾小管上皮细胞线粒体的功能,引起肾小管功能障碍。急性中毒主要影响近曲小管,慢性中毒则引起进行性间质纤维化。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是由于接触铅烟或铅尘所致的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功能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其诊断分级标准,见表1。
表1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分级

引自:职业病三级预防理论与实践.第1版.ISBN:978-7-117-33216-3.主编:
正常人每日由食物摄入铅约300μg,吸收10%,每日由呼吸道吸收30~40μg,吸收快而完全。成年人体内总铅含量130mg,其中90%以上存在于骨内。进入血液中的铅90%以上与红细胞结合,在红细胞内可能与血红蛋白结合。通过血液循环时铅迅速被组织吸收,分布于肝、肾、脾、肺和脑中,其中以肝和肾浓度最高,几周后铅离开软组织进入骨组织内储存。食入的铅大部分由粪排出。正常人每日尿铅10~53μg,平均30μg,铅也由乳汁、汗液和唾液排出。血铅的半衰期约19天,软组织和快速交换的骨铅约21天,骨骼铅约20年。铅与大分子中的巯基有强亲和力而干扰其生理功能;铅可以模拟或抑制钙的生理功能。铅直接作用于睾丸或间接影响下丘脑-垂体-睾丸轴的调节功能,对男性生殖系统产生影响。直接作用表现为精子的质和量的改变(如精子数目减少和精子畸形率增高),长期接触铅者,血乳酸脱氢酶同工酶(LDH-X)降低,直接影响睾丸的生精功能而引起精子数目减少;琥珀酰脱氢酶的活性也受抑制,精子能量生成障碍,精子活动能力下降。长期接触铅的女工在排卵期FSH明显降低,在月经期和黄体期LH明显升高;雌二醇(E2)在排卵期明显降低,而在卵泡期则相反。铅亦可透过胎盘,对胚胎和胎儿具有毒性作用。
1.尿铅
反映近期铅接触水平的敏感指标之一,亦是观察驱铅效果的最好指标。临床首选方法。
2.血铅
反映近期铅接触的敏感指标,其浓度与中毒的程度密切相关。但受检测方法影响,血铅检测临床上误差较大,可作为参考指标。
3.红细胞内原卟啉(EP)与锌原卟啉(ZPP)
铅中毒与缺铁性贫血时,EP与ZPP增高,是现场筛检铅中毒的重要指标。
(一)驱铅治疗
可用依地酸钙钠(CaNa2-EDTA)1.0g,加入液体中静脉滴注,也可缓慢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1次/d,连续3天,停4天为1个疗程。二巯丁二钠(Na2DMS)1.0g,加入液体中静脉滴注,也可缓慢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1次/d,二巯丁二酸(DMSA)0.5g,口服,3次/d,连续3天,停药4天为1个疗程。
(二)对症支持治疗
铅绞痛时可用葡萄糖酸钙或阿托品、山莨菪碱(654-2)等,驱铅同时给予多种维生素、谷维素、锌、铁等微量元素。
(一)一级预防
对于铅及其化合物,相关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通过工程防护、个人防护等减少操作人员接触,并对相关劳动者进行严格的培训,因此控制工作场所经呼吸道和消化道的铅暴露是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一级预防的关键。
1.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和完善
铅具有致畸性和可能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于1987年将铅列为2B类致癌物,于2006年将无机铅化合物和有机铅化合物分别列为2A和3类致癌物,鉴于铅的毒性主要来源于其可溶性化合物,铅的监测方法和限值同样主要针对可溶性的铅化合物。《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了铅尘、铅烟的PC-TWA分别为0.05mg/m3和0.03mg/m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对铅及其化合物接触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2.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改进和革新
依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铅的浓度是控制工作场所铅毒性的根本,车间应有通风排风设备,并采取一定措施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其中,铅合金生产炉、氧化铅炉、电池生产极板均应完全密闭以防止铅尘扩散,蓄电池制造中采用铸造机、涂青机、切边机等减少铅尘飞扬,控制熔铅温度,在高于500℃的高温熔炉上方应设通风橱或设局部通风排毒设施,研磨岗位应配备便携式的除铅尘设备。采用湿式作业、用湿锯末混合扩散出来的原料粉末等湿法作业手段减少铅及其化合物的蒸气或粉尘逸散到工作环境中。
3.个体防护措施
为铅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和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皮肤与含铅化合物的直接接触;严禁穿工作服、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进出食堂,工作后应淋浴更衣,重点清洁双手、头发和各处黏膜,防护服严禁带回家中并应当及时换洗。个体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由用人单位集中清洗并及时更换。待清洗的个体防护用品应置于密闭容器中储存,并设置警示标识。从事清扫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防尘口罩等。收集的铅粉尘应放置在专用容器内,不应与其他垃圾等堆放在一起。铅的密度很大,因此在人力搬运铅制品时需要考虑人体工效学的影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脱离铅作业。严禁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食或摘下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管理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建立完善具体的车间清洁制度,定时清洗车间地面及角落的含铅粉尘,并减少劳动者的作业时间。监督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浓度的监测情况,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2007),铅(尘、烟)属于高毒物品,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在铅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上设置“当心中毒”“禁止入内”和“注意防护”的警告标识,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包括铅的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应急处理和防护措施。
5.职业健康教育
接触铅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对铅及其化合物的毒性和操作原则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依法依规,对铅及其化合物建立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操作规范。
6.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企业应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对铅及其化合物接触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此阶段的主要目标为提前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减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必要损失,铅及其化合物接触的职业禁忌证为:中度贫血、卟啉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检查内容包括: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及贫血等相关病史及症状,如便秘、腹痛、头痛、头晕、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四肢麻木等;
(2)体格检查
①内科常规检查;②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②选检项目:血铅或尿铅、血红细胞锌原卟啉、红细胞游离卟啉、神经-肌电图。
(二)二级预防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二级预防的关键在于慢性铅中毒的早期诊断和发现,如果早期确诊并在铅所致氧化应激和代谢紊乱造成严重的循环衰竭、中毒性肝病、中毒性肾病、中毒性脑病、不可逆的神经损害等之前进行对症治疗和驱铅治疗,可以有效减少铅及其化合物对患者的健康损害,有效提升铅中毒患者的预后及生活质量。我国铅诊治的临床经验表明,仅凭单一指标进行铅中毒诊断往往存在漏诊或误诊可能,建议采用多项指标联合应用,取长补短,结合接触史、现场调查资料及临床表现等综合分析再下结论。其中,为避免环境中的铅影响结果,工作场所的铅测定应当严格依照GBZ/T 300.15—2017中所述质控方法实施,在对各项实验室指标进行检测时,应当遵守GBZ 37—2015中附录B所述质控方法和要求开展,保障职业卫生鉴定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检测
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GBZ/T 300.15—2017)是我国工作场所铅测定的现行标准,该标准针对测定方法、铅及其化合物的溶剂洗脱方法、标准曲线的制作等细节均进行了改进和优化,确保对工作场所的监管更加精准和科学。空气中气溶胶态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铅尘和铅烟等)用微孔滤膜采集,选择铅浓度最高的,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长时间采样时,在采样点用装好微孔滤膜的空气采样器以5.0L/min流量采集15min的空气样品;个体采样时,选择代表性的采样对象用装好微孔滤膜的空气采样器,以1.0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采样后,将微孔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放入清洁的塑料袋或纸袋中,样品在室温下可长期保存。样品采用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进行处理,在283.3nm波长下测定吸光度后定量计算。工作场所的铅及其化合物浓度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T 2.1—2019),若铅尘PC-TWA超过0.05mg/m3或铅烟PC-TWA超过0.03mg/m3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对工作场所铅及其化合物超标的原因进行排查及整改,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2.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性及危害程度;识别高危人群,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工作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为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对接触铅及其化合物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主要关注其在岗期间及离岗时是否有职业中毒、职业禁忌证及相关毒性表现,各类检查的频次及内容如下:
(1)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在岗人员每年参加1次职业健康体检,检查是否出现职业性慢性铅中毒、其他禁忌证(同上岗前体检)或接触铅引起的临床表现。检查内容包括: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及贫血所致的常见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记忆力减退、四肢麻木、腹痛、食欲减退、便秘等。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消化系统和贫血的体征;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①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铅或尿铅;②选检项目:δ-ALA、ZPP、FEP、神经-肌电图。
重点关注人群:对于体检中发现的血铅400~600μg/L,或尿铅70~120μg/L者,应每3个月复查血铅或尿铅1次。
(2)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性铅及其化合物接触者离岗时应当接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及目标疾病与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相同。
3.新型生物监测指标
FEP的含量曾被用作效应标志物,作为轻度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依据,但在最新版本的《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GBZ 37—2015)中,相应表述被删除,FEP不再作为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及分级依据;尿粪卟啉的特异性和敏感性皆较差,用作早期诊断不够理想;血ALAD则太敏感,不适合用作个体诊断指标,仅适用于用作环境评价和上岗前筛查。国外使用X荧光法测定活体骨骼中铅含量来对体内负荷进行评估,国内尚未开展;神经行为学测试也可用于铅对中枢神经影响的检查,但对个体诊断缺乏特异性。
4.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GBZ 37—2015)规定了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和处理原则,适用于职业接触铅烟或铅尘引起的慢性铅中毒的诊断和处理。需要根据确切的铅职业接触史,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和有关实验室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三)三级预防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的三级预防关键在于及时识别职业性慢性铅中毒,通过对症治疗和金属络合剂驱铅治疗,纠正铅中毒引起的氧化应激和对金属阳离子代谢的干扰,避免出现不可逆转的神经毒性及脏器损害,以改善患者的预后及生活质量。慢性铅中毒一旦确诊,即应立即脱离接触,并进行驱铅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