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systemics clerosis
中文别名 :硬皮病
硬皮病是一种原因不明的以皮肤、血管和内脏器官(包括胃肠道、肺、心、肾等)的纤维化为特征,导致免疫系统异常和器官功能衰竭的结缔组织病。根据患者皮肤病变的范围和性质及是否出现内脏病变,将其分为三类:①系统性硬化病(systemic sclerosis,SSc);②局限性硬皮病;③硬皮病样疾病。SSc分布很广,病因不明,累及多器官,所有种族均可患病。儿童及青年不多见,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高峰出现在30~50岁,女性多见,男女比例为1∶3,育龄女性为发病的高峰人群,男女比例可上升为1∶15,50岁以上老人比例降为1∶2。SSc的年发病率约为14.1/100万。在我国,硬皮病的发病率仅次于RA、SLE而居第三位。
系统性硬化病除表现为皮肤弥漫性或局限性增厚外,还伴有不同程度的内脏器官受累,这是与局限性硬皮病的主要区别。在SSc中,弥漫型皮肤病变是指迅速出现的肢体远端、面、躯干的对称性皮肤增厚,这类患者早期易出现内脏病变,而且内脏受累较多较重,病变进展较快,预后较差;而局限型皮肤病变是指对称性皮肤增厚局限于肢体远端和面部,内脏受累较轻较少,病变进展较慢,预后较好。CREST综合征包括:皮下钙质沉积、雷诺现象、食管蠕动异常、指(趾)硬化和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这类患者若不出现肺动脉高压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预后应比局限型皮肤病变好;Sine硬皮病是指有内脏器官的系统性硬化而无皮肤受累表现的患者。
系统性硬化病的诊断需要符合1项主要标准或者3项次要标准中的2项(包括2项)以上。
(1)主要标准:手部皮肤增厚。
(2)次要标准:①指端硬皮病(即主要标准的改变,但局限于手指);②手指瘢痕或者手指指垫损伤,由于缺血造成手指末端病变或手指指垫组织缺乏;③双侧肺基底部纤维化。
另外,符合SSc诊断标准、同时满足SLE、RA或PM/DM诊断标准的重叠综合征(overlap syndrome)患者,则可为SSc的一种亚型。局限性硬皮病病变局限于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而无系统症状。SSc是一种系统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结缔组织的异常增生,累及皮肤真皮层则造成皮肤肿胀、变厚变硬及萎缩等特异性临床表现,同时还累及肺、消化道、肾和心血管等多个脏器而表现出相应症状。SSc比其他结缔组织疾病更容易累及肺脏,并且肺部受累是SSc主要的死因之一。SSc最常见的肺部表现是间质性肺炎,约占80%;其次是肺动脉高压(PAH),约占50%,但是,SSc相关的肺动脉高压(SSc-PAH)是SSc患者主要的死亡原因。系统性硬化病的主要肺部表现见表1。
表1 系统性硬化病的肺部表现

1.遗传因素:HLA-DR;
2.环境因素:长期接触硅、二氧化碳、有机溶剂等;
3.免疫异常:抗Scl-70抗体、抗PM/SSc抗体、CD4+、CD8+比例失调;
4.性激素:育龄妇女发病率高。
1.弥漫性硬皮病
除面部、肢体远端和近端外,皮肤增厚还累及躯干。
2.局限性硬皮病
皮肤增厚限于肘(膝)的远端,但可累及面部、颈部。
3.无皮肤硬化的硬皮病
临床无皮肤增厚的表现,但有特征性的内脏表现和血管、血清学异常。
4.重叠综合征
上述三种情况中任一种与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同时出现。
5.未分化结缔组织病
雷诺现象伴系统性硬化病的临床和/或血清学特点,但无系统性硬化病的皮肤增厚和内脏异常。
抗核抗体常呈阳性,核仁型多见;抗Scl-70抗体对本病的特异性高,抗着丝点抗体对CREST综合征特异性高,部分患者可出现抗RNP、SSA、SSB和低滴度的抗双链DNA抗体。
(一)治疗原则
强调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评估SLE活动性和病情轻重程度是确定治疗方案的先决条件,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即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肺脏、心脏、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情况,制订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掌握好治疗的风险/效果比,迅速缓解病情,防止复发,避免或延缓组织脏器的病理损害。
(二)治疗方案
1.一般治疗
病人宣教:正确认识疾病,消除恐惧心理,明白规律用药的意义,配合治疗,遵从医嘱,懂得长期随访的必要性。避免过多的紫外线暴露,使用防紫外线用品(防晒霜、遮阳伞等),避免过度疲劳、情绪激动、受凉等。
对症治疗和去除各种影响疾病预后的因素,如注意控制高血压,防治各种感染。
2.药物治疗
目前尚无根治的办法,但恰当的治疗可以使多数病人病情得到缓解,延长生命。
(1)轻型SLE的药物治疗:病人症状轻微,无明显内脏损害。药物治疗包括
1)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对关节炎、发热、胸膜炎有效。
2)抗疟药:可控制皮疹和减轻光敏感,常用氯喹0.25g,每日1次,或羟氯喹0.2g,每日1~2次。主要不良反应是眼底病变,有视力明显下降者,应检查眼底,明确原因。有心脏病史者,特别是心动过缓或有传导阻滞者禁用抗疟药。
3)短期局部应用激素治疗皮疹。
4)小剂量激素(泼尼松≤10mg/d)可减轻症状。
5)酌情加用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或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
(2)重型SLE的治疗:治疗主要分两个阶段,即诱导缓解和巩固治疗。诱导缓解的目的在于迅速控制病情,阻止或逆转内脏损害,力求疾病完全缓解。
1)糖皮质激素:重型SLE的激素标准剂量是泼尼松1mg/(kg·d),通常晨起单次服用(高热者可分次服用),病情稳定后2周或疗程8周内,开始以每1~2周减10%的速度缓慢减量,减至泼尼松0.5mg/(kg·d)后,减药速度根据病情适当调慢。如果病情允许,维持治疗的激素剂量泼尼松尽量小于10mg/d。在减药过程中,加用免疫抑制剂联合治疗。对有重要脏器受累,或出现狼疮危象的病人,可以使用较大剂量[泼尼松≥2mg/(kg·d)],甚至甲泼尼龙(MP)冲击治疗,MP可用至500~1000mg,每天1次,连续3天为1个疗程。MP冲击疗法只能解决急性期的症状,疗效不能持久,需联合环磷酰胺冲击治疗,否则病情易反复。大剂量冲击治疗前后应密切观察有无感染发生。
2)环磷酰胺(CTX):环磷酰胺是治疗重症SLE的有效药物之一,尤其是在狼疮性肾炎和血管炎显著的病人中。目前普遍采用的标准环磷酰胺冲击疗法是:0.5~1.0g/m2体表面积,每3~4周1次,个别难治、危重病人可缩短冲击间期。多数病人6~12个月后病情缓解,而在巩固治疗阶段,常需要继续环磷酰胺冲击治疗,逐渐延长用药间歇期,至约3个月1次,维持数年。过去认为环磷酰胺累积剂量不应超过9~12g以上,新近的研究提示,环磷酰胺累积剂量并不受此限制。
(3)狼疮危象的治疗:目的是挽救生命、保护受累脏器、防止并发症。通常采用大剂量甲泼尼龙冲击治疗,针对受累脏器的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以帮助病人度过危象。
1)神经精神狼疮:弥漫性神经精神狼疮在控制SLE的基础药物上强调对症治疗,包括抗精神病药物,癫大发作或癫持续状态时需积极抗癫治疗,注意加强护理。对于抗心磷脂抗体(ACL)相关的神经精神狼疮病人,应加用抗凝、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有全身血管炎表现的明显活动证据者,应用大剂量MP冲击治疗。
2)急进性肾小球肾炎:可采用甲泼尼龙与环磷酰胺联合冲击治疗,对症治疗包括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低蛋白血症,防治感染,纠正高血压、肾衰竭、心衰等合并症。为判断肾损害的急慢性指标,应抓住时机肾穿刺,明确肾脏病变的病理类型,以便制订治疗方案和判断预后。
3)重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若血小板<20×109/L,有自发出血倾向,常规激素治疗无效[1mg/(kg·d)]时,应加大激素用量至2mg/(kg·d)以上。还可静脉滴注长春新碱(VCR),每周1~2mg,共3~6次。静脉滴注大剂量人静脉用免疫球蛋白对重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有效。无骨髓增生低下的重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还可试用其他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环孢素等。其他药物包括达那唑、维生素C、氨肽素等。内科保守治疗无效,可考虑脾切除。输注血小板效果甚微。
4)弥漫性出血性肺泡炎和急性重症肺间质病变:治疗包括氧疗,必要时机械通气,控制感染和支持治疗。可试用大剂量MP冲击治疗、免疫球蛋白和血浆置换。
5)严重的肠系膜血管炎:常需2mg/(kg·d)以上的激素剂量方能控制病情。应注意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加强肠外营养支持,防治合并感染,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探查。一旦并发肠坏死、穿孔、中毒性肠麻痹,应及时手术治疗。
3.特殊治疗
血浆置换、免疫吸附、外周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治疗不列入常规治疗,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