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laceration
裂伤(laceration)是皮肤全层及皮下软组织裂开的创伤。幼儿期多见于头部,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多见于手部。通常因跌落、锐利物(小刀、玻璃等)割切和局部暴力(挤压、撕拉等)引起。伤口多数较整齐,且为单一创面,一般出血较多,尤以头部裂伤为甚;少数伤口呈三角形或不规则形;某些受伤较重的创面,有大片皮肤及皮下软组织撕脱,形成撕裂伤。
常因跌落、锐利物(小刀、玻璃等)割切和局部暴力(挤压、撕拉等)引起。
(一)单纯裂伤(指除面、颈部以外部位)
(二)面、颈部裂伤(可能影响美容)
(三)复杂裂伤
指多发裂伤、面颈部严重裂伤、手足及四肢裂伤,伴有神经、肌腱或血管损伤和撕裂伤等。
(四)会阴和臀部裂伤
常规除外尿道或直肠损伤,凡尿道损伤者尽量放置支架管。直肠损伤常需住院行乙状结肠或末端回肠造瘘。其他处理同前。
(五)手指损伤
1.手指部分断开。
2.手指尖截指。
3.经甲床断指。
4.末节手指以上断指。
5.手指(包括足趾)裂伤。
各类裂伤治疗原则如下:严重的或较大的裂伤应考虑住院治疗,一般裂伤可先用“三联合剂”(内含2%利多卡因、1%庆大霉素、1∶1 000肾上腺素适量)湿敷伤口,10~15分钟后再行伤口检查及清创缝合。因各部位裂伤及创伤轻重不同而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一)单纯裂伤(指除面、颈部以外部位)
1.清洁无污染伤口
止住活动出血(局部加压或阻断近端动脉)后,以1∶1 000苯扎溴铵(新洁尔灭)溶液冲洗伤口,然后伤口内涂以3%过氧化氢溶液,伤口缘外以碘酊、乙醇消毒,局麻下以0号黑丝线或尼龙线间断缝合皮肤全层。
2.有污染或受伤时间较久(超过6小时)的伤口
先以1∶1 000苯扎溴铵溶液冲洗伤口,局麻下清创,新创缘对齐缝合。次日应观察伤口。
3.不足1cm长的小伤口
清洁伤口后可用蝶形胶布、市售创可贴或特制胶布黏合,也可用金属制锯子缝合。不足3cm长整齐的伤口,可用医用胶黏合。
(二)面、颈部裂伤(可能影响美容)
1.处理伤口原则同上,但缝合技术要求高。但缝合线最好用3‐0~5‐0的黑丝线或可吸收线,必要时可做表皮下缝合。多发小伤口可用医用胶或特制胶布黏合,技术条件好的单位可做小Z字成形缝合,以减少瘢痕反应。
2.止血 头皮出血较多,可在缝合时止血。
3.一般不需要剃眉。
(三)复杂裂伤
指多发裂伤、面颈部严重裂伤、手足及四肢裂伤,伴有神经、肌腱或血管损伤和撕裂伤等。
1.止血 因伤情重,常需在麻醉下或给镇静药后探查伤口,迅速止血和交叉配血更重要。注意合并脏器损伤、骨折、脱位等可能。
2.正规清创缝合 伤口较大(需常规缝合5针以上)或需要局部皮瓣及Z字成形术者,最好到手术室进行正规清创缝合。
3.修复血管、肌腱和神经 血管破裂应尽早修复;若医疗条件不够时,肌腱或神经损伤可不急于修补,留待二期手术由专科医师处理。
(四)会阴和臀部裂伤
常规除外尿道或直肠损伤,凡尿道损伤者尽量放置支架管。直肠损伤常需住院行乙状结肠或末端回肠造瘘。其他处理同前。
(五)手指损伤
1.手指部分断开
最好以3‐0尼龙或黑丝线间断缝合。注意断端按指纹(可借助放大镜)对齐。一般缝合3~4针即可。
2.手指尖截指
一般去掉指尖脂肪,用残留指尖皮肤(或身体其他部位皮肤)行游离植皮,并妥善固定。
3.经甲床断指
3岁以下小儿,末节指远端1/3~1/4断指,常可以较满意地愈合,一般不用做皮瓣或皮肤植皮。其他情况多需在麻醉下做皮瓣技术成形。
4.末节手指以上断指
应请专科医师施断指再植术。
5.手指(包括足趾)裂伤
勿用前述的“三联合剂”湿敷,可单纯使用2%利多卡因湿敷。患处注意固定,固定材料可用石膏、小夹板或可塑性材料。
(一)住院期
1.告知病人术后有颜面部瘢痕、牙齿松脱、面神经损伤及功能障碍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鼓励病人表达其感受,学会放松的方法(听音乐、看书、玩游戏等),使其逐渐适应日常生活、社会活动、人际交往等。
2.指导病人勿抓挠伤口,伤口勿碰水,以免加重出血与感染。
3.告知病情稳定后早期下床活动以改善局部和全身血液循环,利于疾病恢复。
(二)居家期
1.戒烟戒酒可减轻对口腔黏膜刺激,促进伤口愈合。
2.告知病人术后5~7天门诊拆线,如创口张力过大可适当延长拆线时间或给予间断拆线。
3.面部瘢痕较大可行二期修复。切口部位如有红、肿、疼痛及其他异常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