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bromine),分子式Br,别名溴素,原子量79.9,熔点是-7.2℃,沸点58.8℃,密度3.119g/cm3,是唯一在室温下呈现液态的非金属元素,气态溴为红棕色,液态溴为暗红色,固态溴几乎为黑色。其具有独特的窒息感臭味,有强烈的刺激性,在室温时易挥发出红棕色蒸气。溴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氯仿、苯和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溴还是一种强氧化剂,它会和金属和大部分有机化合物产生激烈的反应,若有水参与则反应更加剧烈,溴和金属反应会产生金属溴盐及次溴酸盐(有水参与时),和有机化合物则可能产生磷光或荧光化合物。对大多数金属和有机物组织均有侵蚀作用,甚至与铝、钾等作用发生燃烧和爆炸。
溴对人的溴阈低于0.66mg/m3。0.132~0.33mg/m3引起轻度刺激症状;3.3~6.6mg/m3短时接触即有明显刺激症状;11~13mg/m3引起严重窒息感;30~60mg/m3极危险;220mg/m3将于短时致命。吸入的MLC为7139.9mg/m3,经口的MLD为14mg/kg。
工业上主要采用氯置换法、电解和溶剂提取法生产溴。主要用于制溴化物、氢溴酸、药物、染料、烟熏剂、照相材料和金的冶炼等,也用于制造各种化学试剂的生产。中毒常见于溴素回收或搬运时盛溴瓶突然破碎致溴外溢,或用水冲洗溴瓶,使溴与水生成大量溴化氢致瓶炸裂而溢出。
溴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人体。溴对皮肤和黏膜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对组织损害的程度一般较氯明显。溴可沉淀在组织内并置换其他卤素(碘、氯)。
1.吸入中毒的处理
立即脱离接触,保持安静及保暖。出现刺激反应者,至少严密观察12小时并予对症处理。
(1)早期合理氧疗:吸入氧浓度不应超过60%,动脉血氧分压维持在8~10kPa即可;如发生严重肺水肿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时,可给予面罩持续正压通气或呼气末正压通气疗法,呼气末压力宜在0.5kPa(5cmH2O)左右。
(2)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应用:对化学性肺水肿具有特殊效果,应贯彻早期、足量、短程原则,如地塞米松每天10~80mg静脉滴注。
(3)维持呼吸道畅通:可给予支气管解痉剂,如二羟丙茶碱(喘定)、氨茶碱等,药物雾化吸入,必要时气管切开,慎用气管插管。
(4)去泡沫剂:肺水肿时可用二甲硅油气雾剂,每次0.5~1瓶,咳泡沫痰者1~3瓶,间断使用至泡沫明显减少。
(5)控制液体入量:病程早期就应合理控制液体入量,适当应用利尿剂,一般不用脱水剂。但中、重度中毒者应注意防治休克,补充血容量,纠正酸碱和电解质紊乱,适当使用血管活性药物,以改善微循环。
(6)积极防治肺部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以及防治并发症发生。
2.口服中毒时处理
(1)应给予催吐、洗胃治疗:洗胃离口服时间越短,效果越好。操作轻柔,用手工洗胃,严禁使用洗胃机。洗胃前尽量吸尽胃内容物和化学物,继之灌入适量牛奶或蛋清。洗胃液选用无菌盐水或清水,每次300~500ml,先出后入、出入相当,直至洗胃液澄清为止。洗胃后可留置胃管,以利于减压,及时吸出坏死组织,并能监测有无消化道出血或继发感染。
(2)剧痛可用哌替啶等止痛。
(3)及早应用足量抗生素以防止感染。
(4)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消肿、抗炎、减少纤维组织增生,防止瘢痕狭窄。
(5)适量补液、利尿,以促进毒物尽快排泄。
(6)对伴发支气管哮喘、肺水肿及中毒性脑病的患者均给予内科对症处理。
3.皮肤和眼的损害处理
(1)迅速脱离毒物接触,去除污染的衣物:皮肤接触者用清水、生理盐水及2%的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30~60分钟;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湿敷创面24小时,以清除及中和残余的溴,减轻对皮肤的持续损伤及溴中毒的发生。对深Ⅱ度创面行早期削痂,减少创面毒素及残存溴的吸收,加速创面愈合,关节部位植以自体皮,最大限度地保存关节功能,Ⅲ度创面行早期切痂植以自体皮修复创面。
(2)眼接触后应尽快充分地冲洗,减少组织损伤:现场急救时应将面部浸入水中,拉开眼睑转动眼球,摇动头部,将溅入眼内的溴洗掉,持续10~15分钟。同时散瞳、预防感染,防止睑球粘连和其他并发症。
(3)防治吸收中毒,应密切观察体温、呼吸和脉搏,必要时摄X线胸片,并作相应对症处理。
溴中毒多为贮存溴容器破裂或存放不当引起,提出如下预防措施:
1.应采用不易破裂的容器盛放溴,以其从根本上杜绝容器破裂而引起的溴灼伤。
2.搬运溴者应在容器外另加防护装置,搬运时应穿防护服。
3.涉溴企业均应参照正规化工厂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存放、使用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