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怀孕通常指19岁及以下处在青春发育期的女孩怀孕。缺少必要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和技能,过早的性行为,性虐待和卖淫,缺少必要的并容易为青少年接受的生殖健康服务,使得青少年处于意外怀孕的高危险状态。世界范围内,10%以上的婴儿是由15~19岁母亲所生。在我国,陈兆荣(1996)报告,1990年9月~1994年6月对广州市44.34万人次的女中小学生体检中发现17例女生怀孕,检出率为3.83/10万。17名女生中:初一2名,初三7名,高二5名,高三3名;中期妊娠(16~24周)者16例,晚期妊娠(28周)1例。她们大多数不知道自己怀孕。潘美兰等(1992)报告某医院150例未婚青少年人工流产、引产情况:19~20岁占71.3%;<18岁占4%,年龄最小者14岁。郑依柳等(1992)报告,对1991年8~10月上海城郊1202例未婚少女及青年女性人工流产情况分析表明,年龄最小12岁,最大36岁,平均为22岁。12~16岁初恋的11人中,多数于同一年中发生性交行为。
少女怀孕和生育对母婴都有相对高的危险性。在发展中国家,18岁以下母亲的死亡率是18~25岁母亲死亡率的2~5倍。未婚怀孕的少女面临着许多问题,所以通常以人工流产的方式结束妊娠。世界范围内,非安全性人工流产是危害少女身心健康的一个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是20岁以下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它占妇女死因的13%以上。做出人工流产的选择通常有以下原因:①怀孕少女害怕被学校开除或中断学业;②少女还没有经济来源或来源较少,无法养育孩子;③少女未婚先孕不被社会认可,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为了不给家庭带来羞辱,保护自己的名誉,不得不选择终止妊娠;④没有稳定的婚姻关系;⑤避孕失败,在有性行为的少女中采取避孕措施的比例通常较低,而且采用的避孕措施效率低甚至方法不当;⑥遭强奸或乱伦。
以下几项措施可以减少少女怀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1.学校和社区开展有关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健康教育,与青少年进行情感、观念的沟通,开展有关性道德、健康的负责任的行为等话题的讨论。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道德观念和负责任的健康行为。避免过早性行为的发生。
2.为少女提供有效的生殖健康服务,包括提供避孕知识和预防性病知识。
3.对怀孕少女,卫生人员应本着同情、关心和积极帮助的态度,而不是冷漠、歧视和羞辱。
4.为怀孕少女提供安全和支付得起的人工流产手术。作为儿科医生,设法与妇产科医生联系,使怀孕少女得到安全有效的服务。
5.国家应该制定有关保护青少年生殖健康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有效处理少女怀孕问题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