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舟骨由近端的近极部、中间的腰部及远端的结节部组成,其中腰部直径最小且正对桡骨茎突,因而该处骨折的比例最高,手舟骨骨折的80%~90%为腰部骨折(图1)。手舟骨的血供主要来自两条血管,分别由结节部及腰部进入。腰部骨折时,近极部易失去血供,愈合能力差,临床上常出现手舟骨骨不连,甚至可发生手舟骨近端缺血性坏死。

图1 舟骨骨折好发部位
分型的意义是指导治疗,以达到提高愈合率、减少并发症的目的。临床上常用的是Herbert提出的按照手舟骨骨折稳定性进行的分型。
A型 稳定的急性骨折
A1 结节部骨折
A2 腰部不全性骨折
B型 不稳定急性骨折
B1 远侧斜行骨折
B2 腰部完全骨折
B3 近极骨折
B4 经舟骨月骨周围骨折脱位
C型 延迟愈合
D型 不愈合
D1 纤维性不愈合
D2 假关节形成
发生在舟骨结节部的骨折,自腰部进入的血管一般未受影响,血供较好,骨折愈合较快。由于舟骨中1/3处较为细长、血供不丰富、没有关节液营养,远、近排腕骨的连接处,易受扭曲力;此处骨折常合并发生腕关节不稳定,未同时加以纠正,故而舟骨中1/3骨折愈合率低,易发生延迟愈合、不愈合。近极部骨折会引起骨折近端血供不足,使其发生缺血性坏死。
舟骨骨折无移位时,可采用管型短臂石膏固定(图2),固定体位为腕关节背伸15°,拇指对掌位,石膏需超过拇指掌指关节水平,但允许拇指指间关节活动。固定时间按骨折位置有所不同:结节部骨折固定6~8周即可,腰部骨折需8~12周,近极部骨折建议3~6个月。固定期满,X线检查仍表现为未愈合,无骨折端硬化或缺血性改变,仅有骨折线增宽、骨质疏松或囊性改变者,可继续固定3个月,骨折一般可获得愈合。骨折有移位时,可先在臂丛麻醉下,行手法复位,复位满意后按上述方式行石膏固定。
手法难以复位时需早期行切开复位,术中暴露舟骨时应注意保护与手舟骨相连的关节囊,尽可能减少对舟骨血供的影响,当近极部有小骨折块时可做切除。对于有移位的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及无菌性坏死,即便患者无明显症状也应在骨关节炎发生之前及时行切开复位并做植骨,有条件可在腕关节镜下行植骨术。复位后可以Herbert钉固定舟骨,通过其加压作用,减小骨折间隙,提高愈合率。舟骨腰部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者可行桡骨茎突切除术,切除的松质骨部分可用于舟骨植骨;如舟骨骨折尺侧段小于舟骨长度的1/3或舟骨骨折尺侧已坏死,可行舟骨部分切除术。对于稳定、无移位的骨折不愈合,行超长时间的外固定也可以使相当一部分患者愈合。

图2 管型石膏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