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烧伤是一种常见眼外伤,平时常见,战时多见。严格地讲,眼部烧伤的成因除了热烧伤(火焰、热气、蒸气、炽热金属)、化学烧伤(化学战剂、酸、碱、磷、镁等)之外,还包括电烧伤和辐射烧伤(核爆炸落下灰尘中β粒子等电离辐射伤,非电离辐射伤和微波辐射伤)。本文仅讨论热烧伤和化学烧伤。
热烧伤的首要致伤因素是温度。组织在不同温度其变化不同。40℃时,组织各种酶活性升高,高于50℃组织蛋白开始凝固,细胞死亡,高于100℃组织细胞内的液体开始沸腾,150℃组织开始汽化,高于200℃组织碳化。
热烧伤的第二个致伤因素是热烧伤持续时间,持续在静止部位的烧伤,其严重程度一般大于短暂的高温损伤。
热烧伤的第三个致伤因素是烧伤面积和深度。大面积烧伤引起剧烈的全身反应,而深度则与持续部位烧伤相关。因此,接诊烧伤伤员首先要判断烧伤的大致面积,及时处理随后而来的全身反应。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不同,热烧伤的类型也发生明显变化,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汽油热烧伤,液化石油气罐爆炸、手机电池爆炸、液化石油气打火机爆炸、烟花爆炸引起的热烧伤、高压热容器爆炸、矿山炸药爆炸引起的热烧伤较为常见。家庭环境中,高压锅爆炸、热水热油泼溅引起的热烧伤也比以往增多。而因家庭木柴失火等引起的热烧伤已十分少见。
化学烧伤(chemical burns)的损害程度,与化学品的性质、剂量、浓度、物理状态(固态、液态、气态)、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的大小,以及当时急救措施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化学物质对局部的损伤作用,主要是细胞和蛋白质变性,有的产热而加重烧伤。有的化学物质被吸收后可发生中毒。
一、国际通用Hughes分度法
(一)轻度
1.角膜上皮侵蚀。
2.角膜微混。
3.结膜及巩膜无贫血坏死。
(二)中度
1.角膜混浊,虹膜纹理看不清。
2.结膜及巩膜少量贫血坏死。
(三)重度
1.角膜混浊、瞳孔及虹膜看不清。
2.结膜及角膜苍白。
二、我国1982年眼外伤与职业性眼病协作小组通过的分度标准
(一)眼睑烧伤
Ⅰ度:皮肤充血。系表皮及浅层烧伤,皮肤表层血管扩张充血,出现红斑,感觉过敏,疼痛、水肿。因皮肤未完全破坏,仍有保护作用,通常不发生感染。伤后2~3天上皮愈合,不留痕迹。
Ⅱ度皮:因真皮层未完全受累,并有少量表皮基底细胞层残留,如无感染,伤后1~2周,表皮增生愈合,不留瘢痕。
Ⅲ度:皮肤浅层坏死,真皮完全被破坏,但毛囊汗腺周围的表皮基底膜还保留。如无感染,在伤后3~4周,经岛状上皮增生而愈合;如发生感染,则肉芽组织增生、瘢痕形成而愈合。
Ⅳ度:焦痂。眼睑全层包括皮肤、肌肉、睑板均坏死。由于皮肤全层坏死,无水疱形成,也无疼痛。但坏死组织周围则有明显炎症反应。因毛细血管渗透性增强,大量血浆渗出而水肿,坏死组织较重,很易发生感染。坏死组织溶解脱落后纤维组织增生,形成大面积瘢痕,收缩后引起畸形,眼球裸露,
(二)结膜烧伤
Ⅰ度:结膜轻度充血水肿。
Ⅱ度:结膜贫血水肿。
Ⅲ度结:结膜溃烂。
(三)角膜烧伤
Ⅰ度:前弹力层及角膜基质未受损失,痊愈后不留痕迹。
Ⅱ度:仅基质浅层水肿,未累及深层,故深层仍保持透明。
Ⅲ度:实质浅层水肿,混浊显著,角膜呈磨玻璃状,角膜实质较深层也受损伤,虹膜隐约可见。
Ⅳ度:角膜全层受累,呈瓷白色混浊,虹膜看不见。
(四)角膜缘损伤
Ⅰ度:无缺血。
Ⅱ度:缺血少于或等于1/4。
Ⅲ度:缺血超过1/4,少于或等于1/2。
Ⅳ度:缺血大于1/2。
三、烧伤面积计算法
1.全身烧伤体表面积按9分法计算法
成人头颈部为9%(其中头部占6%,颈部占3%);
每个上肢为9%;
躯干前后各为13%,臀部为1%,合成为13%×2+1%=27%,按9分法相当于3×9;臀部加两下肢占5×9%+1%=46%,即每一个下肢加臀部为23%。
2.眼部烧伤面积计算判断眼部烧伤的严重性,不仅要注意烧伤深度,还要考虑烧伤面积。
(1)烧伤面积≤1/4为+。
(2)烧伤面积>1/4,≤1/2为++。
(3)烧伤面积>1/2,≤3/4为+++。
分别计算眼睑、球结膜及角膜情况。
上述分类方法,分别适用于专科医院及科研单位和基层医疗单位,可根据具体要求采用。
人体对烧伤的防御反应是尽快脱离热源。但在很多情况下,热源往往附着在身体上,例如凝固汽油、液化石油、炽热液态金属、液态化学物,或者伤者无法脱离热源,例如落入热水、热油中,或者伤者自身无力摆脱与高温物体的接触,例如在森林火场,封闭环境中的火场。持续的热损伤在热源冷却后或脱离接触后才终止,因而伤情较重。在急救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协助伤员脱离热源是第一位的。
脱水战时,热烧伤往往同时伴有爆炸伤、冲击伤等复合伤,伤员众多,通常有专业救治人员采取标准的程序急救处理。在平时,热烧伤往往是偶发因素。现场救治人员多半是非医务人员,致伤情节无法追述,初期处理方法不正规,为后续救治带来许多隐患。因此,急诊医师应当再次询问伤情,充分掌握受伤情况,为下一步治疗提供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