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traumatic hyphema
外伤性前房积血大多数发生于眼球挫伤,平均年龄30岁(2~74岁),儿童和青年较多见,男性多于女性。受伤后虹膜或睫状体血管破裂,血液流入前房。
致伤原因众多,包括殴打、拳击、足踢、木棒、皮带、绳索、石块等击打;体育运动中碰撞、球、手或足击伤;机动车车祸伤和儿童玩具如弹弓射伤、塑料枪弹伤等。
一、药物治疗
支持治疗及药物治疗包括
1.限制活动。
2.头部抬高30°。
3.必要时行实验室检查,除外与止血、凝血有关的疾患。
4.不含阿司匹林药物。
5.皮质激素眼液点眼。
6.睫状肌麻痹剂。
7.止血剂,以抗纤溶制剂如氨基己酸为首选。
8.原发出血吸收后,仍应限制活动到伤后7天,以防再出血发生。
二、前房积血的手术处理指征
“黑球”发生者应立即决定手术处理,不论眼压水平。因为这种病象意味着房水停止循环,血块与角膜内皮密接使细胞呼吸发生障碍,有损伤内皮的高度潜在性。除此之外,以下情况应考虑手术:
1.眼压
眼压> 50mmHg,持续5天;眼压> 35mmHg,持续7天;伤前有青光眼或缺血视神经病变历史者更应提前。
2.角膜血染
有角膜血染的早期体征或出血在Ⅳ级,眼压25mmHg以上达5天以上,或怀疑有内皮功能障碍者(如上皮水肿、实质增厚)。
3.前房内成形血块不吸收超过10天,房角周边粘连或积血满前房达5天以上。
4.血影细胞继发青光眼发生。
三、前房积血手术处理
包括前房穿刺术、前房冲洗和成形血块清除术。前房穿刺术对于前房游离积血几乎没有必要,而对于全部凝固积血又很难奏效,只适用于那些前房存有不凝成分,而且眼压极高,光感消失,又有复杂操作会有再发出血可能的伤眼。
一般的情况应采用前房冲洗术,当代的手术已很少采用单针注水方式的冲洗。多采用注吸功能的系统来完成手术,因为兼有注吸可以维持眼压和前房的稳定,不仅可以防止再出血而且在清除疏松的血块方面也更容易。
固体血块的清除则单纯采用注吸方式不易奏效,需要配合切除功能,通常要在角膜缘先预置一个灌注钝针建立灌注后另在角膜缘选一切口,玻璃体切割头进入前房进行边吸边切操作。有人建议用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帮助清除血块。
合并继发青光眼的前房积血吸收后,高眼压常常非常顽固而难以控制。迫使人们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即在早期实施小梁切除、引流阀植入以及睫状体光凝等手术。这样的手术处理不仅难以成功,更重要的是,这个时候房角的最终修复状况尚未确定。房角的代偿能力尚处于未知。因为房角组织的水肿、阻塞、损伤修复尚未完成。等到这些病理过程结束眼压可能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大约2个月)应采取对症性的降压措施治疗。等这些病理过程结束后,如果眼压依然不能控制正常才可按青光眼的诊疗原则处理。对于无青光眼素质的伤眼来说,视神经对高眼压的耐受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