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
以往人们把不洁性交或滥交引起的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称为性病,俗称“花柳病”。除上述四种病外,实际还有不少疾病也通过性接触传播,如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艾滋病、阴道滴虫病、真菌性阴道炎等,统称性传播疾病(STD)。
性交过早、频繁、不洁性交、变换性伙伴与STD有直接关系。女性生殖器官构造特点,携带STD病原体比男性速度快,女性青春早期宫颈上皮为柱状上皮,从宫颈管一直延伸至阴道,因而不能通过宫颈黏液阻止病原体侵入;柱状上皮又是沙眼衣原体与淋球菌侵入的主要组织,所以青少年期患STD危险性大大增加。个别女性患者可同时感染两种以上STD。少女患病早期往往不自知或不愿告诉他人而延误诊治,或找江湖医生乱治疗,常因不能根治,性病进一步传播。因此须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使青少年对STD认知率达到95%以上覆盖面。对STD易感人群进行监测,以期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对性伙伴展开追踪,减少传播。同时应教育人们坚持正确的性观念并普及性伦理道德,抵制错误的性观念和不道德性行为,以达控制性病传播的目的。
我国1964年已宣布基本消灭的性病,近来由于国内外人际交往日益频繁,发病率逐年增长,1977年全国感染仅13例,1984年2162例,发病率0.2/10万,1994年达300 466例,为1984年138. 98倍,发病率26.02/10万,1995年则已增达36万例。当前性病患者,大多数是青年。男女比例1988年为2.04∶1,1989年1.72∶1;清华大学艾滋病综合研究中心对320万艾滋病监测血样分析结论: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比例显著增加,已从1998年的7.1%上升到35%,10年翻了5倍。性病危害大,不但患者本人痛苦,且可能致死致残,危害家庭与社会。
1.治疗原则
未确诊之前不能随意治疗。有些患者病后不愿被他人发现,自己随意治疗,常因用药不当或剂量不足,不能彻底杀灭病原体,不能达到彻底治愈,有时反而干扰血清反应而妨碍诊断。影响了疾病的治疗。
(1)确诊后立即选择病原体最敏感的药物,足量并规则治疗,性病症状会很快消失,但病原体未消失,不能算治愈,直到实验室检查病原体阴性后,为巩固疗效再治疗一个疗程方能判定治愈。
(2)夫妻和性伴侣同时治疗 确诊后夫妻和性伴侣同时治疗,防止通过性接触再感染,且治疗期间禁止性交。
(3)作好随诊 嘱病人定期检查,作好宣传,宣传性病的危害,使患者主动来复查及随诊,对未彻底治愈及再发病者应积极给予治疗。
2.治疗方法
(1)一般疗法:应注意病人全身情况,有高热应注意补充水分及电解质,发热疼痛可给予小量解热剂、镇痛剂,注意休息,禁止性交,实行性隔离。
(2)药物治疗:针对引起性病的病原体选择抗病原体的药物治疗如急性梅毒常用青霉素治疗,淋病可用壮观霉素,支原体、衣原体可用红霉素,多西环素治疗;滴虫则给予灭滴灵,白色念珠球菌可用咪唑类药物,尖锐湿疣可给予抗病毒及增加免疫功能的药物及物理因素,破坏病变组织以达到治愈的目的,常用的电疗、激光、冷冻等,另外还可选用敏感外用药如阴道冲洗,上栓剂软膏等。
1.开展性传播疾病的宣传,加强社会性预防对各种性传播疾病的来源、传播途径、疾病的症状、危害、治疗方法做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有关性传播疾病的知识,自觉抵制性乱,提高性心理健康,培养性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是预防性病发生和流行的关键。
2.禁止卖淫等不正当的性行为活动,也是控制性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
3.建立性传播疾病的防治队伍,加强对专业队伍的培训,掌握性病的诊断、治疗、防治的技术,积极开展性病的监测工作,努力发现病人随时掌握性病的流行状况,探讨性传播疾病的流行规律。
4.作好病人的管理工作,性传播疾病的病人应加强管理,宣传性隔离,以免传染给对方,所用衣物、马桶、便器等用品应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