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中一胎死亡在双胎早期妊娠时发现多见。早期妊娠时B超诊断为双胎,中、晚期妊娠时发现为单胎,实际上一胎已死亡。这种情况在足月妊娠分娩时可见软组织中一个很小并完全被压扁的胎儿,称为纸样胎儿。在一项研究中,双胎在孕11~13周存活,4 896例DC双胎约有3%、1 329例MC双胎约有11%在孕34周前出现一胎胎死宫内。显然,如果包括孕11~13周前的一胎胎停,双胎中出现一胎死亡的发生率更高。
由于胎盘血管吻合,双胎之一死亡在MC双胎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一胎死亡后存活胎儿的血液通过胎盘血管吻合支流向死亡胎儿,存活儿发生暂时的但严重的低血压及缺氧血症,以致脑部产生多囊性的脑白质软化,可导致存活儿死亡或出现脑瘫与智力障碍。在DC双胎中,由于没有胎盘血管吻合术,很少出现相关情况;然而,其中双胎之一的死亡可能反映了不利的宫内环境,也可能增加存活儿发病或死亡的风险。
最新的研究发现,当DC双胎中之一于孕14周后胎死宫内时,另一胎胎死宫内的发生率为22.4%、早产的发生率为53.7%,产后新生儿颅脑影像学异常、神经发育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21.2%、10%和21.2%。DC双胎之一死亡后,共存胎儿的死亡率及神经发育异常的风险高于以往的文献报道。当MC双胎之一于孕14周死亡后,共存胎儿胎死宫内的发生率为41.0%,明显高于DC双胎。存活儿中,20.0%出现产前MRI异常影像学表现。早产、新生儿颅脑影像学异常、神经发育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58.5%、43%、28.5%和27.9%。MC双胎之一死亡发生的孕周是影响存活胎儿预后的关键因素。与孕28周后死亡者相比,孕28周前发生一胎死亡者,存活胎儿发生宫内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的风险均显著增高,当合并sFGR和早产时,新生儿的死亡风险明显增高。
在处理方面,学者们认为怀疑一胎死亡后可启动对母体凝血功能变化的检查,固然在文献中曾有个别案例报道。但大量一胎死亡病例证实对另一胎儿和母亲并未造成明显的危害,原因是一胎死亡后胎盘血管闭塞,胎盘表面大量纤维素蛋白样物质沉积,阻碍凝血酶向母体及存活胎儿释放,故为保守期待处理创造条件。我国邓慧秀报道,在1 086例双胎中发生一胎死亡者30例(2.76%),其中23例期待治疗,延长孕期2~151天,均存活。寇连芳30例双胎一胎死亡,25例期待治疗,孕期延长1~10周,平均7周,存活24例,母亲无一例发生DIC。在期待处理期间,对孕24~34周患者,要预防早产和胎膜早破。可应用地塞米松以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并用NST及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同时监测母体的凝血功能变化。如妊娠已达36周时一胎死亡,可考虑终止妊娠,终止方法可根据当时情况而定,剖宫产并非绝对指征。
至于双胎中的两个胎儿的死亡:该种情况极为罕见。Rydhofroem总结于1993—1999年在瑞典分娩的双胎15 006例,两个胎儿均已死亡者68例(0.45%),死亡原因是单羊膜囊双胎及两个胎儿生长不一致,其处理原则是尽快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