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中一胎死亡在双胎早期妊娠时发现多见。早期妊娠时B超诊断为双胎,中、晚期妊娠时发现为单胎,实际上一胎已死亡。这种情况在足月妊娠分娩时可见软组织中一个很小并完全被压扁的胎儿,成为纸样胎儿,中期妊娠后双胎中一胎死亡的发生率约在2%~6%,而单绒毛膜双胎的死亡率明显高于双绒毛膜双胎。
单绒毛膜双胎中发生一胎死亡的原因主要是双胎输血综合征(twin-to-twin transfusion syndrome,TTTS)和单绒毛膜单羊膜囊双胎的脐带缠绕发生一胎死亡。胎盘异常也是一胎死亡的因素之一,如前置胎盘、血管前置、胎盘梗死及胎盘早期剥离。一胎死亡后对存活胎儿的主要危险是早产和远期的脑瘫和智力障碍。脑瘫主要发生在单绒毛膜双胎,目前的观点是一胎死亡后存活胎儿的血液通过胎盘血管吻合支流向死亡胎儿,存活胎儿发生暂时的但严重的低血压及缺氧血症,以致脑部产生多囊性的脑白质软化。至于双绒毛膜双胎一胎死亡,存活胎儿经长期随访很少有此种情况。Pharoah等作了较为详细随访的报道,该研究系英格兰及威尔士1993~1995年登记的双胎中一胎已死亡于宫内者的病例,同性别一胎存活一胎死亡者434例,在活产娩出后59例新生儿死亡。7例新生儿后期死亡(28天内),5例于一年内死亡,5例中3例因脑瘫而死亡,10例失访,所余的353例中241例作了随访,23例有脑瘫,28例于婴儿期有其他的脑部损害,故脑瘫的发生率为106‰,其他脑部损害为114‰,不同性别的163例一胎存活一胎死亡的双胎中,13例死于新生儿期,4例失访;146例存活者中,102例经随访,有3例脑瘫,12例有其他的脑损害;故脑瘫为29‰,其他脑损害为118‰,作者的材料发现如一胎宫内死亡存活者脑损害发生率约为20%,较一般高。
在处理方面,学者们认为怀疑一胎死亡后可启动对母体凝血功能变化的检查,固然在文献中曾有个别案例报道。但大量一胎死亡病案证实对另一胎儿和母亲并未造成明显的危害,原因是一胎死亡后胎盘血管闭塞,胎盘表面大量纤维素蛋白样物质沉积,阻碍凝血酶向母体及存活胎儿释放,故为保守期待处理创造条件。我国邓慧秀报道,在1086例双胎中发生一胎死亡者30例(2. 76%),其中23例期待治疗,延长孕期2~151天,均存活。寇连芳30例双胎一胎死亡,25例期待治疗,孕期延长1周至10周,平均7周,存活24例,母亲无一例发生DIC。在期待处理期间,对孕24~34周患者,要预防早产和胎膜早破。可应用地塞米松以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并用无应激试验(non-stress test,NST)及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同时监测母体的凝血功能变化。如妊娠已达36周时一胎死亡,可考虑终止妊娠,终止方法可根据当时情况而定,剖宫产并非绝对指征。
至于双胎中的两个胎儿的死亡:该种情况极为罕见。Rydhofroem总结于1993年至1999年在瑞典分娩的双胎15006例,两个胎儿均已死亡者68例(0. 45%),死亡原因是单羊膜囊双胎及两个胎儿生长不一致,其处理原则是尽快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