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幻剂(hallucinogen)是一类使人产生幻觉的化合物。对于致幻剂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版本,一般认为Hollister提出的定义较为客观。根据此定义,在治疗剂量下,一种致幻剂需要满足如下标准:药效以改变思想、感知和情绪为主;没有或仅有轻微的智力与记忆损害;在产生上述药理效应的剂量下不应出现神志淡漠或昏迷;没有或仅有轻微的自主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不应产生成瘾性渴求。
致幻剂的分类比较混乱,有多种分类方法,根据化学结构,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类:吲哚烷胺类和苯烷胺类。其中吲哚烷胺类又可细分为下面四类:①简单色胺类:如二甲基色胺(DMT);5-甲氧基-N,N-异丙基色胺(5-MeO-DIPT);②α-甲基色胺类:如α-甲基色胺;5-甲氧基-α-甲基色胺;③麦角碱类:比如麦角酰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LSD);④α-咔啉类。苯烷胺类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类:①苯乙胺类;②苯异丙胺类。
致幻剂的使用历史可以上溯到几千年前,那时的致幻剂来源于植物。1938年,瑞士化学家Hofmann人工合成了现代致幻剂——麦角酰二乙胺(LSD),成为致幻剂的代表。LSD效力非常大,只要很小的剂量就足以产生完全的致幻效果。在英国,这些药物中LSD的使用最常见。LSD的行为效应是使人处在类似梦幻般的状态,对感觉刺激高度警觉,常常伴有感知觉的混杂,例如,声音能在脑中诱发视觉情景,情景又能诱发味觉感觉等。自然界中,某些品种的蘑菇、各种含有裸盖菇素(psilocybin)的植物也具有致幻剂效果,且因此常被食用。美国和欧洲的流行趋势显示致幻剂的误用现象有所增加。例如,从1988年到1997年,报道的美国高中学生的致幻剂终生使用率从7.7%上升到13.6%。英国的数据与之相似(Abraham,2000)。本章节以LSD为代表,对其所致精神障碍加以阐述。
麦角酰二乙胺属于吲哚烷胺类,结构类似于5-羟色胺(5-HT),它能直接或间接作用于5-HT和多巴胺传导系统,但是并不认为它提供了内源性精神障碍发病的机制。事实上,LSD是中缝核神经元5-HT突触前受体的激动剂。LSD激活这些突触前5-HT受体,减少5-HT释放,从而显著地抑制中缝核神经元的放电活动,而中缝核神经元活动的减少同样是梦境一睡眠时的特征。因此,LSD的作用就是降低脑内弥散性5-HT调控系统的输出。不过,LSD通过使脑内5-HT能系统沉寂而造成幻觉这一假说还存在许多问题。第一,通过其他手段使中缝核神经元沉寂(例如,损毁中缝核神经元),并不能模拟LSD的行为效应;第二,中缝核被损毁的动物仍对LSD作出预期的反应。因此,尽管LSD致幻作用和5-HT系统之间的联系几乎是肯定的,但是,我们还不清楚这种联系的确切机制。因此,LSD致幻机制的阐明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对于应用致幻剂产生不良反应的患者,首先应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向患者说明这些异常思维和感觉都是药物引起的,并非精神崩溃,这往往能够帮助患者应付致幻剂所致的不良反应。
对于大量服用致幻剂者,最常用的治疗方法是缓慢撤药。
发生急性中毒时,常规使用氯化铵,以酸化尿液,加速排泄,可保留灌肠。要积极抢救,吸痰、给氧,必要时血透。对症治疗,降血压、降温,对心律失常处理。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对于出现分裂样精神症状、焦虑、抑郁的患者,可给予小剂量的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进行对症治疗,如氟哌啶醇、地西泮等。但应用吩噻嗪类药物时须十分谨慎,以防出现体位性低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