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详情-疾病-人卫临床助手-人民卫生出版社 Insert title here Insert title here
Insert title here
首页 >  疾病 >  颌面部化学武器伤
颌面部化学武器伤
概述

化学武器(chemical weapon)在战争中主要用于杀伤对方有生力量,牵制其军事行动。与常规武器相比,化学武器具有作用迅速、中毒途径多、杀伤范围广等特点,尽管国际上有禁止使用大规模化学武器公约,但常规战争中仍有使用,这在海湾战争及科索沃战争中均得到证实。战时使用的化学毒剂主要由炮弹、火箭弹、导弹、地雷、毒烟罐和毒剂播撒器等携带。

病因学

常用的化学毒剂如下:

1.神经性毒剂

这是主要使用的杀伤性毒剂,它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发生功能障碍,出现瞳孔缩小、呼吸困难、流涎、出汗、肌颤和惊厥等症状,可在短时间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毒剂主要有沙林、梭曼和VX等。

2.糜烂性毒剂

这种毒剂能破坏细胞组织,引起皮肤、眼、面部暴露部位和呼吸道的化学烧伤,同时有不同程度的全身中毒症状,主要有芥子气、和路易剂等。

3.失能性毒剂

这种毒剂能引起思维、感觉和运动功能的障碍,使人员暂时丧失战斗力,目前有BZ等。

4.窒息性毒剂

可引起肺水肿,造成呼吸困难和窒息。主要有光气和双光气等。

5.刺激性毒剂

这种毒剂对眼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主要有CS、CR、苯氯乙酮和亚当剂等。

6.全身中毒性毒剂

可迅速破坏呼吸功能,引起缺氧。主要有氢氰酸和氯化氢等。

上述毒剂有作用长短之分,因此作战用途也不同,暂时性毒剂可持续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如沙林、氢氰酸、光气、CS和BZ等。持久性毒剂如VX和芥子气等,可持续作用数小时至数周。而梭曼则为半持久性毒剂。因此,使用毒剂往往根据军事目的,杀伤敌有生力量则使用神经性毒剂,全身中毒性毒剂等,而扰乱对方军事行动往往使用暂时性毒剂如糜烂性毒剂、失能性毒剂和刺激性毒剂。

化学武器也并不是万能的,它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使用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作战双方短兵相接、对有积极防范措施和训练有素的军民、在大风大雪天气条件下,良好地形地物条件下,其杀伤作用大大降低。

特点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处理

1.全身处理

化学武器伤出现中毒症状一般先处理全身情况,如更换洁净服装,抗毒治疗,对症治疗、止血及解除窒息等,局部创口待全身情况缓解后再行处理。

(1)神经性毒剂:

及早用神经毒急救剂或抗胆碱药(阿托品、东莨菪碱、贝那替秦等),并使用氯磷定等酶复活剂,对染毒部位进行洗消。VX染毒时,皮肤用10%二氯三聚异氰酸钠清洗,装具用5%二氯胺酒精擦洗,眼睛用2%碳酸氢钠冲洗。创口染毒后应立即扎上止血带,充分清洗创口后除去止血带;进一步处理时应再彻底洗消一遍;清创后暂不缝合创口。积极对症治疗,如吸氧、注射呼吸中枢兴奋药、输液、抗惊厥等。

(2)窒息性毒剂:

静脉注射乌洛托品(可与光气的羟基结合),继而口服。保持呼吸道通畅,吸痰,予以氧气雾化吸入(加入碳酸氢钠、氨茶碱、地塞米松、普鲁卡因等药物)。全身应用抗生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维生素C等,并应限制入水量。

2.局部处理

及时用洁净水冲洗创口,洗消沾染的局部毒剂,防止毒剂继续自创口吸收,用无菌敷料包扎创口。

(1)糜烂性毒剂:

用皮肤消毒剂、各种碱性液、二氯胺酒精或漂白粉澄清液等,充分洗消染毒部位。路易气含有砷,故宜用二巯基类消毒。全身中毒时,对硫芥等可用硫代硫酸钠,对路易气可用二巯基丙醇或二巯基丁酸钠等。皮肤损伤可按烧伤治疗。眼损害、呼吸道损害均对症治疗。

(2)刺激性毒剂:

用清水、碳酸氢钠溶液洗消皮肤、眼、口、鼻等。结膜炎用抗生素溶液、丁卡因眼膏等。角膜炎加以阿托品滴眼,避光。吸入抗烟剂(由氯仿、乙醇、乙醚、氨水配成)。皮损处可涂抗烟剂。误食后要催吐、洗胃、用药用炭和导泻。全身中毒时用二巯基类药物。

3.手术处理

创口周围用皮肤消毒液消毒(神经性毒剂可用15%氨水,糜烂性毒剂用18%氯胺酒精);手术尽量采用局麻,糜烂性毒剂沾染创口禁忌浸润麻醉,明显全身中毒伤员忌用全麻;清创时仅清除血凝块,去除坏死组织、异物和污染物。染毒部位不宜作切口。清创后一般不作初期缝合。

作者
刘彦普;卢利
来源
口腔颌面外科学(第8版)(第8轮口腔本科规划教材配网络增值服务),第8版,978-7-117-29388-4
上一篇:核武器伤 下一篇:口腔颌面部肿瘤
评论
发表评论
相关疾病
相关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