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随着宫颈癌筛查技术的普及,浸润性宫颈癌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年轻宫颈癌患者有增加的趋势,使得妊娠合并宫颈癌成为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妊娠期宫颈癌患者的临床特征、围产儿结局及合理的处理引起众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是妇科肿瘤医师、产科医师及儿科医师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与非孕宫颈癌比较,妊娠合并宫颈癌患者的病理类型同非孕期宫颈癌,临床诊断早期癌患者淋巴转移率达20%左右,高于非孕宫颈癌,可能同孕期子宫增大、盆腔充血,影响临床分期的判断,其中可能包括一部分晚期癌。Lee等人对40例妊娠合并宫颈癌与非孕宫颈癌的病例对照研究发现非孕宫颈癌宫颈肌层浸润深度与淋巴脉管受侵有关、与淋巴转移有关,但妊娠合并宫颈癌肌层受侵深度与淋巴脉管受侵及淋巴转移无关。
妊娠合并宫颈癌患者,由于妊娠因素的存在,机体内部发生变化,使宫颈癌的治疗策略及预后因素都发生改变,对宫颈癌的这一特殊状态的监测及处理,既要考虑宫颈癌的临床分期、肿瘤分级、患者年龄及一般状态,还要考虑妊娠因素,如孕龄、胎儿存活能力、家庭对妊娠的渴望程度等,强调个别对待。对其治疗需要多学科的共同参与,包括妇科肿瘤医师、母儿医学、儿科,孕妇担心疾病对胎儿影响、担心疾病对于其健康的影响,因此孕妇需要心理医师的帮助。
妊娠合并宫颈癌的治疗原则同非孕期宫颈癌,早期癌首选手术治疗,≥Ⅱb期患者放射治疗为主,晚期癌、远处转移者放化疗。与非孕期不同,在选择治疗时要考虑胎儿的存活状态,依据肿瘤临床分期、孕龄、胎儿状态,综合评估孕妇和胎儿双方的危险和收益,经多学科讨论治疗时间及治疗方式。等待胎儿成熟、延期宫颈癌的治疗必须在严密监护宫颈病变的情况下实施,有报道显示宫颈癌合并妊娠患者在严密监测宫颈病变的情况下适当延长孕周、延期宫颈癌的治疗对于孕妇是安全的。延期治疗期间的监护主张采用肉眼观察、阴道镜检查及妇科检查,但由于妊娠子宫增大,妇科检查的准确性降低,因此建议延期治疗期间结合盆腔MRI监测宫颈病灶体积和盆腔淋巴结,决定延期时间。Favero等对妊娠合并早期宫颈癌患者确诊后行腹腔镜下盆腔淋巴结清扫术,术后依据盆腔淋巴结转移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治疗,存在盆腔淋巴结转移者,立即开始肿瘤的治疗,对于盆腔淋巴结阴性病例,可以综合分析决定是否延期治疗。文献报道,宫颈浸润癌的早期病变、宫颈直径<3. 5cm的患者,适当的延期宫颈癌的治疗,延长孕周,等待胎儿成熟或近成熟,延期过程中严密监测宫颈病变,大部分病变无进展,对这一部分患者的随访发现,疗后生存率及复发率与对照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目前尚未发现延期治疗对胎儿的影响。延期过程中,如发现有病变进展的迹象时,应停止延期,立即终止妊娠,开始宫颈癌的治疗。
1.妊娠合并早期浸润宫颈癌
ACOG建议对于妊娠合并宫颈癌Ⅰa1期患者不论孕龄如何,均可考虑继续妊娠,保留胎儿和子宫。对于渴望胎儿的早孕期患者,继续妊娠至胎儿肺成熟后终止妊娠。胎儿娩出后完成宫颈早期浸润癌的治疗。资料显示早期浸润癌孕期病变进展缓慢,适当延期治疗对肿瘤预后无不良影响。对于无妊娠计划的孕妇建议行子宫全切除术,对于早孕期可行胎儿在体的子宫切除术。
2.妊娠合并宫颈癌Ⅰa2、Ⅰb1期患者的处理
文献报道妊娠合并宫颈鳞状细胞Ⅰa2、Ⅰb1期患者,孕期行子宫广泛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扫术的手术时间、术中输血量率、并发症及死亡率、住院时间、入住ICU率、术后发热率、淋巴囊肿发生率、深部血栓及生殖道瘘的发生均同非孕期宫颈癌;术后膀胱恢复时间、平均住院日、伤口感染率、盆腔脓肿发生率同非孕组无显著性差异;但术中的平均出血量较非孕妇明显增高。因此在备好血源的情况下,行妊娠期子宫广泛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在技术是可行的。
对于妊娠合并宫颈鳞状细胞Ⅰa2、Ⅰb1期患者依据其对胎儿的渴望程度选择不同的治疗。家庭对胎儿渴望程度高的患者依据孕期宫颈病变的监测,无明显进展患者可以延期宫颈癌的治疗至孕32~33周促胎肺成熟后行剖宫产+子宫广泛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扫术,术后依据淋巴结转移与否、是否有其他预后不良因素,如淋巴脉管受侵、深肌层受侵、非鳞癌宫颈癌,决定术后放化疗。
早孕期患者无妊娠计划者选择胎儿在体的子宫广泛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扫术,术后依据病理所见、临床特征决定术后治疗,治疗依据与非孕期相同。
3.妊娠合并晚期宫颈癌的处理
对于妊娠合并宫颈癌Ⅰb2~Ⅳa期的患者依据胎儿的生存情况决定治疗方案,对于孕龄小的无生机儿不主张延期治疗,确诊后应接受全量放射治疗;对于有生机儿可适当延期治疗、促胎肺成熟后剖宫产术,延期治疗期间可予以新辅助化疗,剖宫产术后开始宫颈癌的放射治疗或同步放化疗。
宫颈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广泛,无绝对禁忌证,是晚期宫颈癌首选治疗。但妊娠期盆腔组织血液供应丰富,组织供氧增多,组织对射线的敏感性增加,从理论上讲,与非孕期比较,放射治疗更易造成正常组织的放射性损伤。综合文献早孕合并宫颈浸润癌,体外照射过程中全部发生自然流产,流产的时间发生在体外治疗开始27~50天,平均33天。多数学者主张对于早孕合并宫颈浸润癌患者可先行全盆体外照射,使肿瘤体积缩小,降低自然流产及腔内治疗过程中肿瘤栓塞的发生率。流产后继续完成体外照射及腔内治疗。局部肿瘤较大,可先给予消除量。中期妊娠的胎儿对放射线的敏感性降低,体外照射后发生自然流产所需的时间长,发生在体外治疗开始的33~66天,平均43. 9天。自然流产率70%左右。中孕早期患者先行体外照射,等待自然流产后,继续完成体外照射与腔内治疗。中孕晚期患者可先行剖宫取胎术+盆腔淋巴结活检术,术后7天开始全盆照射及腔内治疗。晚孕患者:先行古典式剖宫产术+盆腔淋巴结活检术,术前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胎儿肺成熟。术后7天开始全盆照射,相继完成盆腔四野照射,治疗剂量同非孕宫颈癌。
Ⅳ期宫颈癌患者有强烈的保留胎儿的意愿时,可以予以全身化疗的同时,延长孕龄。有学者对妊娠合并宫颈癌行孕期新辅助化疗,化疗方案以铂类为主的联合化疗,观察发现肿瘤控制满意,随访发现胎儿畸形发生率同一般孕妇无差异,但是远期影响尚不明。化疗可以在控制肿瘤细胞生长的同时,给胎儿生长提供时间,等待胎儿成熟。
总之,妊娠合并宫颈癌的治疗需要多学科参与、平衡母儿利益与危险的辩证中、动态监测宫颈病变进展中制定,新生儿重症监护医学、母胎医学的发展,为妊娠合并宫颈癌的治疗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妊娠合并宫颈癌的治疗策略将逐渐变化,更能贴近母儿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