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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异位妊娠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 :recurrent ectopic pregnancy

作者
张丹
英文缩写
REP
定义

重复异位妊娠(recurrent ectopic pregnancy,REP)是指首次异位妊娠经手术切除或保守性治疗(手术或药物治疗)后,再次发生的异位妊娠,发生率为5%~12.5%。再次发生异位妊娠的时间间隔为3个月~13年。随着异位妊娠的增多及生育政策的调整,重复异位妊娠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严重影响育龄期女性的身心健康。

病因学

多种原因可引起重复异位妊娠:①盆腔炎、输卵管炎未得到及时控制,引起不同程度的输卵管粘连、变形、瘢痕形成、蠕动障碍、管腔狭窄和内膜损害等。输卵管病变使其通畅度和功能受到影响,是重复异位妊娠的首要病因,有研究发现,合并输卵管病变者,其异位妊娠的发生率多达33.3%,无病变者仅为16.3%。追问病史,患者往往有人工流产史、剖宫产史、宫内节育器等宫腔、盆腔操作史。②精神因素:过度紧张、恐惧可能引起输卵管功能的异常而致异位妊娠。③初次性交年龄小于18岁、多个性伴侣、不孕、吸烟、反复阴道冲洗等。④开腹手术处理首次异位妊娠者,可增加REP的风险。

临床表现及诊断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治疗

治疗原则与异位妊娠相似,包括药物治疗、保守性手术治疗、输卵管切除术。

1.药物治疗

同首次异位妊娠。

2.手术治疗

开腹手术因其创伤大,已很少采用。腹腔镜手术因其创伤小、恢复快而被广泛使用,术中如发现重复异位妊娠发生在同侧,建议行该侧输卵管切除,如果患者无生育要求,建议同时行对侧结扎术。

3.3次及以上异位妊娠者

无论有无生育要求,建议切除患侧、结扎对侧输卵管,结扎时尽量靠近宫角,以免发生间质部妊娠,有生育要求者,术后可行IVF-ET。

预防

重复异位妊娠,有以下预防措施:

1.重视首次异位妊娠的及时合理治疗

一旦高度怀疑异位妊娠,应尽早行腹腔镜探查,避免在破裂、出血量明显增加后再手术,此时因出血多、手术时间延长等均可引起盆腔炎发生率增加。即使符合药物治疗的条件,对有生育要求的患者,亦建议尽早行腹腔镜手术。因药物治疗所需时间长,输卵管内包块可能长期压迫输卵管,可能造成输卵管阻塞、粘连、功能障碍等,有报道,药物保守治疗,输卵管内病灶时间最长可达2年未吸收。

手术时应尽量吸尽盆腹腔内积血,特别应清除血凝块,以减少粘连的发生。有粘连者应彻底分离粘连,可应用防粘剂。保留患侧输卵管时,采用“输卵管外翻精准止血法”,即在线型切开输卵管、清除异位妊娠病灶后,将输卵管(底部)外翻,在暴露管腔内出血点的确切位置后,以双击电凝精准止血,由于仅对出血部位行“点状”准确止血,避免了盲目电凝对输卵管的严重损伤,更易保留输卵管的正常功能。尽可能采用腹腔镜手术:相对于开腹手术,腹腔镜有直观、微创的特点,避免了开腹手术对盆腔内组织浆膜层的摩擦损伤,术后患者再粘连发生率减少,可减少再次异位妊娠的概率。术后酌情应用有效抗生素,并适时辅以适当的中药、理疗以提高治疗效果。不建议行输卵管吻合术:首次输卵管异位妊娠术后,再次行腹腔镜探查时,如果发现患侧输卵管连续性中断,不建议行输卵管吻合术。有研究发现,吻合后会增加REP。可能与患侧输卵管本身结构与功能已有异常相关。

2.选择合适的再次妊娠的时机

对于有生育要求的患者,首次异位妊娠处理后应尽量彻底治疗盆腔炎症,并避孕一段时间后再考虑怀孕,避孕时间为3~6个月,准备再次妊娠前,应先对输卵管进行再评估。

3.输卵管的再评估

首次异位妊娠后3个月,可对输卵管进行再评估,方法有腹腔镜探查及子宫输卵管碘油造影,后者因准确率仅为60%~70%,多建议直接行腹腔镜探查术进行再评估,术中如发现输卵管病变(如粘连、阻塞等)即可予以解除。有研究报道,再次妊娠前行腹腔镜孕前评估(干预)的重复异位妊娠率仅为3.3%,未干预者发生率高达20%。腹腔镜孕前评估(干预)时发现,盆腔粘连的发生率高达93.3%,粘连程度不同,其中大部分为轻度粘连,这正是造成输卵管通而不畅、异位妊娠的主要原因。

4.无生育要求者

应采取适宜的避孕方法,在降低宫内孕的同时,也相应降低重复异位妊娠的发生。

来源
中华妇产科学,第4版,978-7-117-34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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