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homosexuality
同性恋目前不再纳入疾病诊断分类之中,是指在正常生活条件下对同性的人爱恋并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和性爱行为;同时对异性毫无性爱倾向,或虽有但减弱。估计成年男性中占6%~10%,成年女性中占2%~4%。
同性恋者若不认为自己有病,则一般不必治疗。如任何原因引起明显焦虑,希望纠正自己的性倾向,主要用心理治疗,原则是“用加强正常的男女关系来减少异常的性心理行为”,精神分析及认知行为治疗可能有效,对于抑郁、焦虑等伴发的情绪反应可以对症处理。必要的法律及社会公德的约束是必要的,可以减轻异常的性行为对他人或社会的危害。对于易性症患者的性别转换手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审慎使用,但仍会遗留较多的心理问题。
同性恋形成原因尚未阐明,可能与遗传因素、性激素水平及心理学因素等有关。
(一)遗传因素
多个学者调查报道,同卵双生子两者均为同性恋发生情况比在异卵双生子中更为常见。1986年Eckhert等调查报道,两对男性双生子分开抚养后,有一对为同性恋者,提示男性同性恋的发生可能与遗传有关;四对女性双生子分开抚养后,没有一对女性双生子为同性恋者,提示女性同性恋的发生可能更加复杂。1993年Hamer等对同性恋弟兄进行DNA序列分析发现,与性取向有关的基因同染色体Xq28连锁,从而认为男性同性恋可能是遗传变异,但在以后的结果中并未得到证实。
(二)性激素影响
著名性学家埃利斯认为,性腺内分泌作用对性变异的程度具有某种决定性作用。此后很多学者提出,性激素分泌不平衡是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对血清雄激素含量的测定实验也发现男性同性恋的其含量明显低于异性恋男性。但同时有人提出同性恋者的性激素水平的变化是同性性行为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三)心理因素
性取向的心理学理论主要来自精神分析的研究,该理论认为男性同性恋的发生与恋母情结有关。弗洛伊德认为,同性恋者在他的童年对女人(通常是母亲)都曾有过一段极其强烈但短暂的“固置”,其后他们自己模仿了那个女人,而以自己为性对象。同时,该学派还认为同性恋的形成与阉割焦虑及因此而产生的对异性恐惧有关。在儿童期他们常因刺激阴茎取乐而受长辈训斥,并被威胁要割去阴茎,从而强化他们对生殖器的高度重视,认为女性生殖器正是被阉割的结果,这种潜意识的对异性的恐惧心理使他们成为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