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suicide
自杀是指自愿并主动采取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目前国际上将自杀分为成功自杀(successful suicide)、自杀未遂(attempt suicide)及自杀意念(suicide ideas)三类。成功自杀指有意采取自杀行为并且导致死亡;自杀未遂指有自杀动机和可能导致死亡的行为,但未造成死亡的结局,有时亦包括那些并不想结束自己生命但有自杀姿态;自杀意念指有自杀想法而且愿意去死,但尚未采取自杀行为。WHO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世界预防自杀日,呼吁人人要珍惜生命。
自杀是心理、社会和生物学等诸多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也是在风险因素和保护因素彼此消长的影响下,个人素质与应激相互作用的产物。目前的假设有如下
(一)心理学因素
心理学研究认为自杀未遂者的认知方式和人格变量(personality variables)具有以下特征:较高的冲动性、极端的思维(非此即彼、非好即坏)、认知僵化、问题解决不良、自传式记忆(往往与负性的生活经历及情绪伴发)、绝望及功能失调性假设,以及对将来的判断存在偏见。
(二)社会因素
研究发现社会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对个人的自杀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如约旦信奉伊斯兰教,该教禁止自杀,1980~1985年的平均自杀率仅为2.1/10万。对自杀行为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包括:个人的社会网络、家庭关系、就业状态、侨居和移民、宗教及文化等。
(三)生物学因素
近年研究发现自杀可能存在遗传或生物学因素,如中枢神经递质5-HT的降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和酒精中毒等精神障碍常伴发自杀。
(四)环境应激
Mann于1999年提出了应激-脆弱性模式,认为自杀是应激与素质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素质因素对于自杀行为来说是极端重要的。诱发应激的处境和事件包括:严重的危机、创伤、急性躯体和精神障碍、受虐待、居丧、分离、离婚、失业等。
(五)风险因素和保护因素
风险因素包括急性应激、自杀倾向、人际关系及社会问题、精神和躯体疾病等。保护因素较多,既包括个人的,也包括家庭的及社会的;既包括一般性的咨询与支持,也包括专业机构提供的咨询、帮助及危机干预等;还包括社会文化背景及宗教信仰的影响。
我国自杀率估计约为每年22/10万左右。一般自杀率随年龄的递增而增加,多数国家有青年人和老年人两个自杀高峰。发达国家女性的自杀未遂率为男性的2~3倍,但男性的自杀成功率高于女性,城市的自杀率高于农村。我国农村地区的自杀率平均高于城市地区约2~3倍,农村地区女性的自杀率明显高于男性,20~24岁女性的自杀率高达35/10万。
最重要的是积极治疗抑郁障碍。对于有自杀倾向者,心理治疗是重要和必要的,围绕自杀倾向者歪曲的认知可采取以下措施:
1.投入交谈,耐心地倾听,疏泄被压抑的情感。
2.帮助认识和理解自杀行为发展的过程及其与诱因的关系。
3.帮助学习问题解决技巧和应对方式。
4.帮助建立新的社交网络及社会支持系统。
危机干预是一种有效的心理社会干预方法,一般是采取热线电话的形式,强调干预的时间紧迫性和干预的效果,肯定当事人的优点,明确当事人已采用过的应对技巧,寻找可能的社会支持系统,明确治疗目标,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帮助恢复失衡的心理状态。
任何有自杀倾向的人,在帮助其渡过危机、转变态度和认识以后,均应定期随访和评估,直至完全解除危险。各种心理咨询门诊、社会自杀救助机构、心理健康或危机干预热线电话,以及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对于自杀的防治、降低自杀率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