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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贫血
概述

贫血是妊娠妇女最常见的血液并发症,必须予以重视。目前国内确定妊娠合并贫血的标准为:红细胞计数<3.5×1012/L,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比容<30%。轻度贫血对妊娠影响不大,但重度贫血则可能引起早产和死胎,亦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后感染机会也增加。孕妇可发生心肌损害,甚至患贫血性心脏病而危及生命。贫血产妇的新生儿体重轻而易有贫血倾向。

类型

(一)缺铁性贫血

该类贫血相当普遍,且潜在缺铁发生率更高。缺铁的主要原因是摄入不足和妊娠期需要量增加所致。妊娠后因血容量增加及胎儿发育和胎盘所需,铁的需要量明显增加。每日需补铁4mg或孕期补铁总量1000mg。但孕妇每天的食物中含铁量通常不超过15mg,且可利用吸收率仅为10%,即每日从食物中吸收铁1.5mg,这根本不能保证孕妇的需要。

缺铁性贫血是逐渐发生的,进展缓慢,早期可无症状。因为孕妇的铁以单向方式通过胎盘运输给胎儿,即使母体缺铁,胎儿仍不缺少造血所需要的铁,故轻度贫血并不影响胎儿的生长。当贫血明显时(Hb<70g/L),孕妇除了苍白、乏力、心悸外,可有头痛、烦躁、易激动,易发生感染、出血,严重者导致贫血性心脏病。此时胎盘缺氧,可引起早产、胎死宫内。

对妊娠期妇女,应定期随访血红蛋白、铁蛋白、血清铁及总铁结合力、转铁蛋白、红细胞原卟啉等指标。为预防缺铁性贫血,WHO建议,对铁储备正常的妊娠妇女,每日给予30~60mg铁,而有铁缺乏者,则每日需要120~140mg。当缺铁性贫血发生后,应给予正规的铁剂治疗。铁剂的种类很多。

(二)叶酸和维生素B12缺乏所致巨幼细胞贫血

妊娠期巨幼细胞贫血发生率远低于缺铁性贫血,主要由叶酸缺乏引起。发生率0.5%~1.0%,双胎孕妇高达10%~15%。成人每日需要叶酸量约100μg,体内储存量5~10mg,可供2~3个月需要,但妊娠时需要量可增加5~10倍。除了叶酸需要量明显增加外,妊娠期叶酸缺乏的原因包括:①孕妇肠道对叶酸的吸收低于正常人;②烹调不当,加工食品温度过高、过长,使叶酸大量破坏;③多次妊娠。由于母体对胎儿的叶酸供给呈逆浓度梯度的主动转运,故即使母体缺乏叶酸,胎儿却照常吸收。

维生素B12在体内的储存量约为4~5mg,而正常人每日最低需要量仅为1μg。妊娠期的妇女因胃壁细胞分泌内因子减少,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降低,维生素B12吸收也相应减少。同时胎儿不断从母体摄取维生素B12,因此孕妇血中维生素B12水平逐渐下降,产后3~5周始恢复至正常水平。

与其他患者相比,妊娠期巨幼细胞贫血发病较急,一般以妊娠的第32~38周症状明显。主要表现为贫血和消化道症状,部分患者肝脾大,维生素B12缺乏者还可有四肢麻木、深部感觉减退、共济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对胎儿的影响有畸形胎儿(以神经管缺损最常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死胎等。

妊娠期只要保证摄入足够的新鲜蔬菜、肉类等,一般不致引起叶酸或维生素B12缺乏。但对那些多产、孪生、有巨幼细胞贫血史、慢性溶血史、合并感染、营养不良者可口服叶酸0.5~1mg/d,或每周服叶酸15mg以作预防。有肠道病史的妇女妊娠期需每月肌注维生素B121mg。如确定叶酸或维生素B12缺乏后,即使并无贫血,应予补充叶酸或维生素B12。妊娠期巨幼细胞贫血的治疗与其他患者相同。

(三)混合性营养性贫血

混合性营养性贫血是指在妊娠期既缺乏铁又缺乏叶酸或维生素B12所引起的贫血。这时红细胞的平均体积可在正常范围内,而外周血涂片常可见到两种形态的红细胞,多形核白细胞有分叶过多现象提示存在巨幼细胞贫血。根据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的储备量,一般在妊娠早期易发生缺铁性贫血,而在妊娠中晚期,体内多种含铁的酶功能下降,肝细胞线粒体肿胀,酶活性也下降,影响叶酸、维生素B12的代谢,出现混合性贫血。混合性贫血的临床表现具有两类贫血的特点,也可以一种为主。若临床上已经诊断为缺铁性贫血或营养性巨幼细胞性贫血,经用铁剂或叶酸和维生素B12治疗不满意,需考虑是否存在混合性贫血。同时给予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常常可以在短期内见效。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再障),可分为再障后合并妊娠和妊娠后发生再障。

再障后合并妊娠并不少见。由于妊娠后母体负担加重,贫血日益加剧,将给母亲和胎儿带来严重问题:胎儿因母体贫血影响胎盘对氧的输送,可导致胎死宫内、发育不良及早产;母亲也可在产时或产后因出血、感染而死亡。因此,再障患者应避免妊娠,若已受孕,最好考虑人工流产,早期终止妊娠。当妊娠已达中、晚期或病情危重或家属迫切要求保胎时,应予积极治疗,促使病情好转,使自然分娩。

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积极纠正贫血,适当输血,使血红蛋白保持在70g/L以上,以减轻症状和保证胎儿生长发育;在临产时,最好使血红蛋白达90~100g/L,可增加产妇对产后流血的耐受力。预防及控制感染,临产前后应给予广谱抗生素。血小板过低或出血明显,可输注血小板,并给予皮质激素。骨髓移植和免疫抑制剂ATG或CsA治疗不宜用于妊娠妇女。雄性激素如司坦唑醇、丙酸睾酮等可造成早产,亦可引起女性胎儿雄性化,应予注意。

妊娠后再障是特殊类型的再障,有散发报道。发病机制尚不明,可能和自体免疫有关。亦可发生纯红再障。临床表现为全血细胞减少和骨髓增生低下,以贫血症状为主,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感染和出血。胎儿在宫内生长缓慢,病情严重者可发生早产或死胎。有些病例产后(1~5个月内),病情逐渐自行缓解,血象可完全恢复正常。至第二次妊娠时再复发,分娩后再度恢复。治疗同一般再生障碍性贫血。且通常需行治疗性流产,术中注意预防出血、抗感染措施。为防止复发,应采取避孕手段。

(五)溶血性贫血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伴妊娠并不多见,胎儿极易死亡。如继发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者,则妊娠可使原发病恶化。近来报道,妊娠中晚期可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新生儿也能健康存活。开始可用泼尼松1mg/ (kg·d),如有效,改为隔天2mg/kg,以后每3~5天减少5mg,直至隔天40mg,而后每周减少5mg,至隔天20mg,最后每周减少5mg直至停用。若对泼尼松无反应,可用静脉注射用丙种球蛋白(IVIG)0.4g/(kg·d),静脉注射,连用4~5天,以度过严重期。孕妇贫血明显的可予输洗涤红细胞悬液。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不考虑切脾,亦尽量不用细胞毒免疫抑制剂。

妊娠后发生溶血的主要原因有药物、化学药品,如:苯肼、硝基苯、重金属等,以及血型不合的输血,胎膜破裂或难产后的宫内感染等。少数病例原因不明。在处理上,应根据不同病因制订治疗方案。去除可能的病因,避免接触有毒的化学物质,慎重用药。若为感染所致,需选用有效抗生素控制感染。溶血终止后,贫血可逐渐恢复。少数溶血原因不明者,尽管体内未发现自身抗体,可试用皮质激素或IVIG,或能奏效;这部分患者于分娩后溶血自然缓解,而再次妊娠,又会引起溶血发作。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伴妊娠可并发溶血危象、早产、胎盘早剥,死亡率高达5.8%。孕妇易伴发血栓并发症,如肝静脉血栓形成、脑栓塞、下肢静脉栓塞等。以往不主张继续妊娠。目前随着积极纠正贫血,预防感染,注意预防血栓并发症,已使多数患者能耐受分娩。

血红蛋白病伴妊娠在我国少见。轻型β海洋性贫血和杂合子α海洋性贫血对妊娠影响不严重。重型海洋性贫血妇女很少怀孕,易伴发严重贫血及心力衰竭。在妊娠中、晚期在B超引导下取脐血行血红蛋白分析,如为巴氏胎儿水肿综合征则应终止妊娠。镰状细胞性贫血(SCA)患者伴妊娠可促发溶血危象,反复尿路感染及肺梗死也较常见。母体病死率平均11%,胎儿病死率高达32%~52%。

血红蛋白病伴妊娠,除一般支持疗法外无特殊处理。输血量不宜过大,速度需减慢,必要时应用利尿剂以防心衰。慢性溶血时需及时补充叶酸。对有G6PD缺陷可疑的妇女,应禁食蚕豆和禁用伯氨喹、非那西丁、磺胺类等药物。

作者
程志祥;邹善华
来源
实用内科学:全2册(下册),第15版,978-7-117-24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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