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hepatogenous hypoglycemia
肝源性低血糖症系指由于肝脏病变所致的低血糖症。
严重肝病如原发性肝癌、肝硬化后期、重症肝炎、重症脂肪肝、上行感染性胆管炎等,可引起低血糖症状。肝具有巨大的储备功能,通常有80%以上破坏时才出现肝功能衰竭和糖代谢调节失常。低血糖症的发生与肝细胞内糖原合成、储存严重不足,或糖原异生能力减弱有关。低血糖多于空腹时发生。此外,肝内酶系统的先天性缺陷,例如糖原贮积病(von Gierke病),由于肝不易释出葡萄糖也常出现低血糖。患者生长发育迟滞,肝显著肿大,血胆固醇增高,且易出现酮尿;此类疾病多于幼年发病。
可分为三类:①肝实质细胞大量破坏,肝糖原贮存和糖异生能力显著下降,引起空腹性低血糖症;②肝糖原分解酶缺乏和/或糖异生障碍;③肝肿瘤性低血糖症。
1.原发病治疗
治疗获得性肝病,防止出现肝功能衰竭。由心功能不全所致的肝瘀血,在心衰纠正后肝肿大可好转。由酶系缺乏所致者防止进食含果糖、半乳糖的食物。
2.饮食治疗
发生低血糖时应进食含糖食物,轻症一般可自行缓解。以每2~3小时进食一次,可防止低血糖的再次发作。通过进食难以纠正的低血糖,则需用药物治疗。
3.药物治疗
轻症口服糖水或食物、糖果可使症状缓解;重者静脉注射50%葡萄糖液50~100ml,不能进食者需持续滴注5%~10%葡萄糖液,每2小时复查血糖,以调整输液量。顽固的低血糖可应用氢化可的松100~200mg静脉滴注,或用胰升糖素1~2mg肌内注射,或用1mg加入500ml 液体中静脉滴注。应用过程中,注意糖的补充,并补足热量,防止糖原耗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