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 infant
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 infant,SGA)指出生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第10百分位数或2个标准差以下的新生儿。早产儿、足月儿和过期产儿均可发生,以足月儿为多见,后者又称为足月小样儿。小于胎龄儿围产期的死亡率较适于胎龄儿高,2005年我国资料显示小于胎龄儿的死亡率为2.45%。围产期并发症多,成年后矮身材、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发生率亦明显增高。
胎儿的生长发育受母体、胎盘功能以及胎儿因素的影响,小于胎龄儿的病因有:
1.母体因素
(1)母亲身材矮小:身材矮小的母亲常分娩小于胎龄儿。
(2)母亲营养状况:孕前及孕期母亲体重的增加是影响胎儿生长的两个重要因素,受孕时母亲营养状况不良和孕期母亲营养不足均能导致小于胎龄儿。
(3)多胎妊娠:多胎妊娠中,胎儿营养供给不足及子宫对胎儿生长发育的限制均可导致小于胎龄儿。
(4)母亲患慢性疾病:孕母患任何影响胎盘和胎儿氧供和血供的慢性疾病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如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严重青紫型先天性心脏病等。
(5)其他:母亲长期吸烟、酗酒以及应用可卡因、苯丙胺、海洛因、类固醇激素等都可造成小于胎龄儿。
2.胎盘因素
胎盘功能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重要因素,常见的异常包括:绒毛膜炎、胎盘位置不佳、胎盘早剥及单脐动脉等。
3.胎儿因素
常见的胎儿因素包括:①染色体异常:如21-三体综合征、Turner综合征等;②宫内感染:常见的宫内感染病原有TORCH;③先天性代谢异常:如胰腺发育不全、先天性软骨发育不全、成骨不全、苯丙酮尿症等。
见表1。
1.匀称型
此型占10%~20%,患儿体重、身长、头围成比例减少,体型匀称。常与遗传、代谢缺陷及宫内感染有关。在妊娠早期生长即受损,各器官细胞数减少,易发生先天性畸形及永久性生长发育迟缓。
2.非匀称型
此型占80%左右。患儿身长及头围受影响不大,但皮下脂肪减少或消失,呈营养不良外貌。生长受损多发生在妊娠晚期,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功能不全等因素有关。各器官细胞数正常,因营养不良致使细胞体积变小,经补充适量营养可恢复正常。
3.混合型
较少见,以上病因均可存在,器官细胞数减少,体积亦缩小,先天畸形发生率高,死亡率亦高。
表1 小于胎龄儿临床分型评估
注:重量指数=出生体重(g)×100/[出生身长(cm)]3
1.新生儿期治疗
(1)出生时处理:有围产期窒息者出生后立即进行复苏,尽量防止窒息及胎粪吸入;注意保暖,必要时放入温箱中,维持体温在正常范围。
(2)喂养:尽早开奶,生后2~4小时经口喂养,先喂1~2次糖水,以后改为母乳或配方奶。对不能自己进食或能量不足者,采用静脉营养。
(3)低血糖的治疗:生后监测血糖,发生症状性低血糖时先给予10%葡萄糖200mg/kg(2ml/kg),按1ml/min静脉注射,然后以6~8mg/(kg·min)的速度维持,每1小时检测血糖一次,并根据血糖调整输糖速率。血糖正常24小时后逐渐减慢输注速率,48~72小时停用。
(4)红细胞增多症-高黏滞度综合征的治疗:当周围静脉血血细胞比容>0.65,且有症状者,应进行部分换血;周围静脉血血细胞比容0.60~0.70但无症状者,应每4~6小时监测,同时输入液体或尽早喂奶;周围静脉血血细胞比容>0.70但无症状者是否换血尚存在争议。
(5)其他:及时纠正酸中毒,防治感染。
2.婴儿期和青少年期治疗
(1)矮身材的治疗:足月小于胎龄儿2岁后(早产小于胎龄儿4岁)身高仍低于正常同年龄同性别身高2个标准差者可考虑给予rhGH干预治疗,剂量为0.15IU/(kg·d),每晚1次皮下注射。治疗效果与遗传身高、开始治疗时的年龄、身高以及剂量和疗程成正相关,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血糖和胰岛素的变化。
(2)神经系统发育和内分泌代谢紊乱的监测:对小于胎龄儿需要早期进行神经运动发育评估,对神经运动发育落后者及时进行干预。由于目前小于胎龄儿内分泌代谢紊乱的发生率不高,因此不需要进行常规的监测,但对有糖尿病和心血管病家族史者以及体重增长过快、肥胖者需要定期监测。
小于胎龄儿诊治流程图见图1:
图1 小于胎龄儿诊治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