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抗精神病药,恶性综合征,压疮
患者男性,41岁,已婚。因“反复言行异常10年,发热2天”于2010年3月3日入住精神科。患者妻子提供病史。
现病史:患者于2000年初在外打工时无明显诱因出现精神异常,疑心重,说同事联合起来针对他,看到他就吐口水。认为有人在他喝的水里下毒、用毒气熏他,故辞工回家。回到家后说有很多人跟到家里来了,有人用法术控制他等。夜间睡眠差,听到有人在房屋外面议论他,多次外出寻找对方却没有找到。曾在当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精神分裂症”,治疗不详。出院后服药不规律,病情反复发作,10年来住院7次。近3年来患者服用“氯氮平75~500mg/d”,病情较为稳定,可以做农活、照顾家人。2009年12月,患者逐渐变得少语,不愿意外出干活,不做家务,睡眠差,常半夜起来看电视。2010年1月底,患者说电视上报道他的事情。不让家人用手机,说手机被人监视了。不吃饭,只吃猪饲料。2月7日再次送当地精神病医院住院,诊断“精神分裂症”,予氟哌啶醇注射液20mg/d肌内注射、舒必利注射液0.2g/d静滴、舒必利片0.2g/d口服、氯氮平片100mg/d口服、利培酮片2mg/d口服。患者逐渐出现流口水、行动缓慢、全身肌紧张、少语少动,多卧床,大、小便解在床上。骶尾部皮肤逐渐出现破损,伴渗液。入院前2天患者发热,最高体温39.6℃。经停用抗精神病药物、抗炎、降温等处理后转送至某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拟诊“精神分裂症;恶性综合征;压疮?”收入精神科病房。
既往史及个人史无特殊。
家族史:患者哥哥有精神病史,已去世,具体不详。
体格检查:体温38.5℃,脉搏126次/分,呼吸24次/分,血压106/68mmHg。平车送入病房,神志清楚,不语,面部表情缺乏变化。营养较差,前臂皮肤弹性差,大量出汗,面部油脂分泌多。双肺听诊呼吸音增粗,可闻及湿啰音。心率126次/分,律齐,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软,未触及包块,肝、脾肋下未触及,无压痛、反跳痛,无移动性浊音。骶尾部中央可见一面积5cm×4cm皮肤溃烂,底部为淡红色,上面有少许脓性分泌物,周围未见脓腔形成。右髂棘有3cm×7cm红色压痕,右侧睾丸表面有2cm×2cm皮肤破损,有少许渗出,未见脓性分泌物。神经系统:全身僵硬,睁眼,瞳孔直径2.5mm,等大等圆,对光反射迟钝。鼻唇沟对称,张口、伸舌等检查不合作。四肢僵硬,紧抓着被子,或抓着检查者的手不放。肌力正常,肌张力强直样升高,双侧肱二、三头肌腱反射亢进,双侧膝、跟腱反射正常。Hoffmann征、Babinski征及Kerning征均阴性。
精神状况检查:神清,接触不合作,问话不答,无法洞悉其内心活动。对外界刺激反应少,偶有眼神对视,面部表情变化少,情感平淡。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小便解在床上。未见冲动、伤人行为。无自知力。
辅助检查:①血常规:白细胞计数15.1×109/L↑,正常参考值(3.5~9.5)×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90.8%↑(正常参考值40%~75%)。②生化:总蛋白55g/L↓(正常参考值60~85g/L)、丙氨酸转移酶68U/L↑(正常参考值7~40U/L)、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167U/L↑(正常参考值13~40U/L)、乳酸脱氢酶427U/L↑(正常参考值114~240U/L)、肌酸激酶8068U/L↑(正常参考值22~269U/L)、肌酸激酶同工酶22U/L↑(正常参考值0~25U/L)、肌红蛋白455ng/L↑(正常参考值0~70ng/ml)。③甲状腺功能、免疫、二便常规均(-)。④脑脊液检查未见明显异常。⑤心电图:窦性心动过速,T波改变(Ⅱ、Ⅲ、aVF),P-R间期稍缩短。⑥胸片:两肺纹理增多、增粗,双肺可见多发小斑片状模糊影,提示双肺感染。⑦头颅MRI未见异常。
入院诊断:恶性综合征;精神分裂症;压疮;肺部感染。
诊疗过程:入院后患者卧床,拒食。治疗上予大量补液、维持水及电解质平衡、抗炎、营养心肌、护肝、物理降温、导尿、加强压疮换药及护理、鼻饲饮食等对症支持治疗。予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溴隐亭胃内注入。未使用任何抗精神病药物。同时予心电监测、血压监测及血氧饱和度监测。住院第2~4日,患者反复发热,最高体温40.3℃。血压不稳,最低时为70/40mmHg。呼吸最快时40次/分,血氧饱和度曾下降到85%。下病危通知,予冰敷、肌内注射复方氨林巴比妥以降温;予间羟胺静滴以维持血压,积极抗炎等治疗。经积极抢救,第5日开始,患者生命体征逐渐平稳,半个月后肌张力恢复正常,生命征平稳,各项化验指标逐渐恢复正常。但此时精神症状逐渐加重,出现言语性幻听、关系妄想及被害妄想,情绪烦躁、易怒。予喹硫平片口服,缓慢加量至600mg/d。共住院治疗41天后出院,出院时患者时生命体征平稳,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右侧睾丸皮肤破损消失,骶尾部脓液吸收,压疮面积缩小至2cm×2cm,压疮周围肉芽组织长出,创面鲜红。血常规、血生化复查正常。复查胸片提示肺部感染病灶吸收。复查心电图正常。
最后诊断:恶性综合征;精神分裂症;压疮;肺部感染。
随访:出院后患者在家人督促下坚持来门诊复诊,遵医嘱服用喹硫平500~600mg/日,病情稳定,压疮已痊愈。2013年春节,患者自行停药后病情反复而再次住院,诊断“精神分裂症”,予喹硫平系统治疗24天后出院。出院后患者定期门诊复诊,精神症状控制较好,社会功能可。随防至2014年12月份,患者病情稳定。
恶性综合征(neuroleptic malignant syndrome,NMS)是抗精神病药物所致的一种少见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由法国精神病学者Delay于1960年首次报道,其临床特征主要为发热、肌强直、意识障碍、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和实验室检查异常。NMS发病率为0.02%~3.23%,死亡率为20%~30%。
目前NMS的病理生理机制尚未明确,可能与下列机制有关。①抗精神病药物与多巴胺能受体有高度亲和力,因此能够占据受体,使其不能与多巴胺正常结合,并改变受体敏感度,从而起到竞争性抑制多巴胺能递质传递的作用。②部分药物有排空、耗竭多巴胺的作用,从而破坏颅内多巴——胆碱能平衡,使多巴胺的抑制作用降低而胆碱能作用占优势,产生锥体外系症状。③药物通过阻滞外周肾上腺素能受体及胆碱能受体,作用于自主神经系统,从而产生低血压、心动过速、尿失禁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症状。④药物作用于下丘脑,使体温调节中枢功能紊乱,体温持续升高。⑤有研究发现NMS的易感基因呈多态性,尤其是D2受体、5-HT受体和细胞色素P4502D6等的基因多态性。
NMS发生的危险因素有以下几种,临床上应予重视。
(1)与患者相关的危险因素。①男性好发,其中青壮年发病率高于其他年龄段;②既往发生过NMS;③既往有脑器质性疾病;④躯体情况差,合并有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系统等疾病;⑤伴有兴奋躁动、拒食拒饮、脱水等症状;⑥有基因易感素质者,家族中有NMS者。
(2)与药物相关的危险因素有:①使用高效价抗精神病药或肌内注射用药的患者更易发生NMS,但随着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的广泛应用,临床显示几乎所有抗精神病药物包括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都能引发NMS;②抗精神病药的剂量过大、加量过快、胃肠道外给药;③合并用药或频繁换药。
(3)其他因素。高温高热环境;与精神病症状有关的危险因素,如精神运动性激越、紧张症、意识障碍等;抗精神病药治疗谵妄患者时发生NMS的危险性也增加。
把握NMS临床表现有助于早期诊断,其特征包括:①急性起病。通常发生于开始用药的1~2周内,几乎所有患者在用药后30天内发生。也可发生在一种药物初用或增加剂量时,更换药物时,或是多个抗精神病药物合用时,停用DA受体激动剂时也可发生。②高热。③严重的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肌肉强直、震颤、运动不能、木僵、缄默、吞咽或者构音困难等。④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患者大汗、流涎、心动过速、呼吸过速、血压不稳定、皮脂分泌增加等。⑤意识障碍,包括昏睡、谵妄、昏迷等。⑥肌酸激酶、肌红蛋白、乳酸脱氢酶及白细胞升高等。此外,NMS严重并发症包括横纹肌溶解症、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呼吸衰竭、肝功能衰竭、癫痫发作、脑损害、心肌梗死、DIC等。
出现以下临床表现,对诊断NMS极具价值。①出现严重肌强直和体温升高等症状,且与服用抗精神病药相关。②有下列2个以上症状:a.大量出汗;b.吞咽困难;c.震颤;d.大小便失禁;e.意识水平改变,从意识模糊至昏迷波动;f.缄默;g.心动过速;h.血压升高或者血压不稳定;i.白细胞增多;j.有肌肉损伤的实验室证据,如CPK增高。③排除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致死性紧张症、恶性高热症、5-羟色胺综合征等。
NMS的治疗关键在于早期识别,诊断NMS后均应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积极补液纠正脱水、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给予吸氧、药物降温、物理降温等处理措施。对锥体外系反应明显、肌强直者,使用抗胆碱能药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安坦、东莨菪碱、金刚烷胺、溴隐亭等,也可用肌肉松弛剂丹曲林。对于有高热患者,使用丹曲林后可迅速降温。对兴奋躁动者给予安定类药物。需积极防治感染、预防压疮等对症处理。有文献表明,电休克对支持治疗和药物治疗无效的NMS患者有效,在以下情况时可考虑使用电休克治疗:①持续性兴奋的NMS;②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难以鉴别者;③曾出现NMS,治疗恢复后,再使用抗精神病药导致NMS复发者。但电休克治疗NMS是相对安全的,对于有横纹肌溶解的患者在麻醉时使用琥珀胆碱时应慎重,以免出现高钾血症及心血管并发症。此外血液透析可能对于NMS的治疗有一定疗效。
该患者精神分裂症诊断明确,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期间出现高热、肌强直、心动过速、小便失禁,辅助检查发现肌酸激酶、肌红蛋白显著升高,白细胞高,排除甲状腺病变、颅内器质性病变,诊断恶性综合征依据充分。同时该患者合并压疮、肺部感染治疗难度大。
针对该案例,患者恶性综合征的发生主要与多种抗精神病药物联用、静脉用药、进食进水差、营养不良等因素有关。恶性综合征是抗精神病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抢救不及时会危及生命。临床上如何防治NMS,以下几点值得参考。
第一,抗精神病药物宜小剂量开始加药,缓慢加量,单一用药。尽量避免胃肠道外大剂量、快速、合并给药。不宜骤增骤减药物。
第二,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时应关注患者的饮食、营养、基础疾病、住院环境温度等。
第三,一旦发生NMS,需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物,积极治疗处理并发症、对症支持治疗。对于曾出现恶性综合征的患者,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时更应警惕,优先考虑选用低效价或少选用典型抗精神病药。
第四,对不合作精神病患者,约束保护时应加强护理,防止压疮发生。
专家点评
精神障碍患者使用精神药物时,一般情况下不宜联合、高剂量用药,也不主张肠道外给药或快速加量。用药过程中患者一旦出现发热、肌强直、意识障碍、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时要高度怀疑NMS的可能。对伴发兴奋躁动、拒食、脱水、营养不良的NMS患者,应加强保护性约束和护理,防止窒息、压疮、骨折等不良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