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盐酸西布曲明,精神障碍
患者女性,未婚,22岁。因“反复凭空闻声、多疑、易怒8个月,加重半个月”于2007年12月1日入院。
现病史:患者于2007年3月底无明显诱因出现凭空闻声,无故听到店里的员工说她坏话,议论她,即使某员工不在店里,患者仍能听到对方说话的声音;有时在家中听到陌生的声音说“你看,她上楼了”“她的睡衣是蓝色的”等,就认为别人偷看她;有时听到隔壁也有员工说话,并称自己的两个男女员工睡在一起,扬言去捉奸。多疑,总感到周围的人在议论她,感到有人监视她。曾经把饮水机看成人,感到害怕,不敢一个人睡,要人陪。易发脾气,一点小事便对员工拍桌子发火,跟父母吵架,甚至无故打母亲。曾跟父亲提到有自杀的想法,有时以死要挟父母。睡眠差,经常整夜不睡亦不感到疲劳。症状持续1个月,之后外出旅游半月,回来后症状缓解。2007年6月底,精神症状反复,其父曾到某医院心理科代其就诊,诊断不详,自购“利培酮、劳拉西泮片”口服治疗,病情改善,但患者认为用药后睡眠多,食欲增加,担心发胖,服药10天后自行停药。11月中旬患者症状再发,表现基本同前,家人遂送其来某院精神科住院治疗。病后无高热、惊厥、昏迷等病史,饮食可,二便正常。
既往史、家族史无特殊。
个人史:患者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后任性、骄纵、固执、叛逆,平时非常注重体型,好打扮。大专文化,毕业后在娱乐场所工作,能力一般。吸烟6年,20支/日,半年前已戒烟;工作时喝酒,最多一次饮高度白酒500g以上,偶有醉酒,否认“酒瘾”,病后在家人督促下停止饮酒,否认吸毒史。
体格检查:体温36.1℃,脉搏78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00/60mmHg,身高161cm,体重45kg,体重指数17.4kg/m2。头颅五官无畸形,心肺腹检查无明显异常,四肢关节活动好。神经系统检查:脑神经(-),肌力、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精神状况检查:神志清楚,定向准确,接触一般,问少答多。引出幻听,诉经常听到周围有人在议论她,说她坏话,晚上也能听见员工在说三道四。存在错觉,把饮水机看成一个人。存在大量的关系妄想,认为周围的人都在关注她,议论她,无论走到哪儿都感觉周围人眼神怪怪的。可疑被洞悉感,认为自己没有隐私,连自己内衣穿什么、想什么都已被人知道。注意力、远近记忆力均未见异常。情感不协调,情绪稍低落,有消极言语,自诉觉得活着太累,曾有自杀念头,但无行为,情绪不稳定,有时易激惹,冲动,甚至无故冲动伤人。自知力缺乏。
辅助检查:肝功能:丙氨酸转移酶92U/L↑(正常参考值7~40U/L),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55U/L↑(正常参考值13~40U/L),余(-);三大常规、肾功能、电解质、甲状腺功能未见异常,术前免疫学全套(-)。头颅CT、脑电图、胸片、腹部B超、心电图均未见异常。
入院诊断:精神分裂症;肝功能损害。
予利培酮片(最高剂量5mg/d)口服抗精神病治疗并护肝对症处理。治疗半个月后患者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消失,情绪稳定,对自身病情有正确的认识,达临床治愈于2007年12月22日出院,出院时复查肝功能未见异常。
出院后一直在门诊坚持服药,病情稳定,能正常工作生活,但患者体重增加较明显。出院半年后患者在遵医嘱服药的情况下病情波动,睡眠差,易发脾气,多疑。追问病史,患者及家属反映,患者于2006年始因感觉自己太胖,断断续续服用减肥药“曲美(盐酸西布曲明)”,体重曾由55kg减少到44kg。减肥期间睡眠颠倒,晚上不睡,感到精力特别充沛,白天困倦。逐渐出现精神异常,情绪波动大,之后外出旅游时停止使用减肥药,症状好转。后来患者又为控制体重使用减肥药,精神症状复发,直到上次住院。出院后坚持服用抗精神病药,病情稳定,体重增加到58kg。10月底患者再次偷偷服用“曲美”减肥,而且为尽快达到减肥目的而自行加量,11月中旬精神症状再现。回顾患者多次症状复发加重均在服用“曲美”之后,首次出现症状时未曾就医及治疗,而只是停用“曲美”症状便自行好转,因此认为其精神障碍与使用“曲美”存在因果关系,门诊更改诊断为“减肥药所致精神障碍”。予疾病健康教育、定期门诊心理咨询,并在亲属的监督下患者停用减肥药,约半个月后症状消失。
随访:2008年11月停用抗精神病药,坚持门诊心理咨询半年,并在家属监督下患者未再服减肥药。随访观察9年,体重平稳,维持在48~51kg,体重指数18.5~19.7kg/m2。精神状态良好,无复发,已结婚生子。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过剩的人也越来越多。然而,以瘦为美的社会病态审美观盛行,致使人们使用减肥药物越来越多。减肥药物很多,按作用部位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枢神经作用药物;另一类是非中枢神经作用药物。其中中枢神经作用药物是人们开发研制品种最多的一类减肥药,但是由于其产生的副作用,导致人们在服用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导致死亡。故很多研发出来的药物未上市或被禁用,如氯苯咪吲哚、安非他明、西布曲明等,因出现严重的心血管疾病风险或成瘾性等而被禁用。
减肥药作用机制一般为抑制食欲、增加能量消耗、抑制肠道消化吸收等。根据其药理作用机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作用于儿茶酚胺(CA)途径的药物,代表药物为麻黄碱和盐酸苯丙醇胺等,作用机制是促进中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阻断神经末梢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的去甲肾上腺素含量,从而产生拟去甲肾上腺素的作用;②作用于5-羟色胺途径的药物,代表药物有芬氟拉明、右旋芬氟拉明和氟西汀。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5-羟色胺(5-HT)受体,刺激5-HT生成增加或阻断其再摄取,增加饱腹感而抑制食欲;③5-HT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药,盐酸西布曲明(sibutramine)和马吲哚(mazindol)是该类药的代表;④大麻素受体拮抗剂:属中枢性食欲抑制剂,除芬特明、安非拉酮、苄非他明和苯二甲吗啉目前仍作为短期治疗药物在美国使用外,其他均因安全性问题被撤市;⑤酯酶抑制药,奥利司他(orlistat)是该类药物的代表,非中枢作用减肥药,其作用机制为抑制胰腺、胃肠道中的脂肪酶活性,减慢胃肠道中食物脂肪水解为氨基酸及单酸甘油酯的速度,从而减少膳食中脂肪吸收量(约30%),降低体内脂肪贮存从而减轻体重;⑥其他:如阿卡波糖、瘦素、睫状神经营养因子等;在传统中药中,具有减肥作用的药物有麻黄、山楂、大黄、黄芪、黄芩、防己、白术、泽泻、荆芥、郁金、猪苓等。其他还有几丁聚糖、甲壳质、仙人掌、硫酸软骨素等均被报道有减肥功效。
国内应用的原西布曲明产品为盐酸西布曲明口服制剂,商品名有曲美、澳曲轻、可秀、赛斯美、曲婷、浦秀、亭立、奥丽那、曲景、新芬美琳、希青、申之花、衡韵、苗乐、诺美亭等。曲美(Sibutramine)是具有独特双重作用机制的、由SD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中国上市的第一个减肥药物。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西布曲明作为中枢性减肥药,自上市以后,其安全性问题就受到关注。西布曲明的化学名为1-(4-氯苯基)-N,N-二甲基-a-(2-甲基丙基)环丁烷基甲胺,目前常以其盐酸盐-水合物形式药用,称为盐酸西布曲明。西布曲明体内代谢产物的主要作用机制是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浓度,引起食欲中枢饱胀感增强,产热量增加;而对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释放无明显影响。研究还表明,西布曲明及其胺类活性代谢产物无明显抗胆碱、抗组胺和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适用于运动及饮食控制仍不能减轻的肥胖症。
西布曲明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肾功能损害以及对性功能影响,还可导致皮疹、脱发等。我们重点讨论其引起的神经精神系统方面副作用。推测可能是与其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的再摄取等中枢性作用有关。常见的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失眠、头痛、头昏、头晕和5-羟色胺综合征等,而减肥药引起精神障碍在国内外均有报道。有文献报道有2例患者因服用西布曲明所致精神障碍,其中1例有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予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及停药后症状缓解,1例以抑郁发作表现为主,停药后症状缓解。Taflinski等报道1例19岁女性,既往无精神疾病史,服用西布曲明10mg/d,8周后出现轻度焦虑、失眠、食欲下降、便秘和严重腹痛,停用西布曲明,尽管其他症状逐渐好转,但精神症状逐渐加重,表现为幻听、幻觉、思维紊乱。住院后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4周后精神症状消失。Quiroz等报道10例女性服用西布曲明10~15mg/d,1~6个月出现与西布曲明相关或可能相关的精神症状,包括出现躁狂症、抑郁症等,且其中包括既往存在精神疾病史的患者,故作者认为西布曲明可能有诱发或激活精神疾病发作的作用。西布曲明对神经精神系统的影响与药物的剂量呈正相关性。
西布曲明类减肥药在临床应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尽量避免长期或大量应用,既往有癫痫病史或精神疾病的患者应慎用,失眠严重者可适当服用镇静安眠药。一旦发现患者出现情绪低落、躁狂、焦虑、幻觉、妄想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干预治疗,避免精神症状进一步加重。待患者精神症状好转后,予停用抗精神病药物,同时辅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认知行为治疗,避免其再次使用减肥药物等不良减肥方式。
本例患者的确诊过程有点曲折,有如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第一,本例患者病程呈一定发作性,甚至未予抗精神病治疗可自行改善,与精神分裂症自然病程不太符合,其出现精神症状与使用减肥药西布曲明密切相关,故减肥药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明确。
第二,本例患者有一定人格基础,在引导其对体型的正确认知及自觉停止使用减肥药方面,需加强疾病的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并适当家庭心理咨询,提高其依从性,改善其预后很重要。
第三,该例患者首诊时误诊原因如下:①家属对其病史不了解,临床医师对减肥药物的作用机制及副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患者的精神症状可能与减肥药有关,故未进一步详细了解患者服用减肥药的具体情况;②患者入院后检查提示肝功能不全,没有进一步查询原因,忽略了为药源性的可能,忽略了细节;③患者在使用抗精神病药后出现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影响患者依从性,从而停药,加之患者对形体的关注,再次使用减肥药,再次出现病情反复,很容易误导医师,认为是停药导致病情反复。
第四,对于精神障碍患者药物使用史采集很重要,尤其是对于比较注重体型的年轻女子,需高度警惕其使用减肥药物的可能,临床医师应予重视,避免误诊。
专家点评
盐酸西布曲明是减肥药的主要成分,具有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多巴胺再摄取抑制作用,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失眠、食欲下降、便秘、腹痛等躯体症状,甚至出现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思维紊乱、焦虑、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精神科医生应注重个人史的采集,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用药过程,并判断药物使用与精神异常出现的时间先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