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自身免疫性甲状腺脑病,精神障碍
患者男性,28岁,因“多食、心悸、消瘦2年,行为异常1天”于2012年6月15日入精神科病房。患者和患者母亲共述病史。
现病史:患者于2010年6月初开始出现多食,进食量较前明显增多,但身体日渐消瘦,并时感心悸,伴脾气大,曾到某院内分泌科就诊,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给予“甲巯咪唑片15mg口服2/日”。因服药不规律,病情时好时坏。2012年6月14日,患者和家人吵架,情绪激动,哭泣,后出现乏力,大部分时间卧床,不愿意就医。6月15日凌晨一时许,患者多次腹泻,解黄色水样泡沫便,至入院前已解8次大便,同时出现行为异常,表现为目光呆滞,缄默不语,家人问话不答,大便后个人生活不能自理,有时脱光衣服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吃饭。家人见其异常,曾强制送其至某三级医院急诊科就诊,但因患者治疗不配合,管理困难,被拒绝收住院。后辗转送至另一医院急诊科,当时体温40.3℃,予柴胡注射液2ml肌内注射等退热、补液对症处理。患者在输液过程中情绪激动、大喊大叫,扯掉输液针头,医护人员及家属阻拦过程中被其殴打或踢倒,不听劝阻。值班医生经与家属协商,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请示医务科同意后,于6月15日13:00时收入精神科。患者患病以来饮食差,无抽搐、昏迷、呕吐等病史。
体格检查:体温40.2℃,脉搏120次/分,呼吸28次/分,血压140/70mmHg。神志模糊,烦躁不安,呼吸急促,急性病容,消瘦,全身皮肤干燥。眼球轻度突出,甲状腺Ⅱ度肿大,质中,表面光滑,未触及结节,上叶可触及震颤,可闻及血管杂音。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啰音。心率120次/分,律齐,第一心音亢进,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软,肝、脾未触及,双下肢无水肿。四肢肌张力及腱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肌力及其他检查不合作。
精神状况检查:意识模糊,朦胧状态,反应差,接触交谈不合作,自语乱语,问话不答。有幻视,诉看见很多苍蝇到处飞来飞去。情绪易激惹,行为紊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双手在空中乱抓,表现出摸索样动作,不配合治疗,不听劝阻,有时冲动伤人,无自伤、自杀行为,自知力缺损。
辅助检查:①血常规:白细胞计数11.5×109/L↑,正常参考值:(3.5~9.5)×109/L。②生化:钠134mmol/L↓(正常参考值:137~147mmol/L),随机葡萄糖:11.9mmol/L↑(正常参考值:3.9~6.1mmol/L),尿酸454μmol/L↑(正常参考值:90~420μmol/L)。③抗人甲状腺球蛋白抗体309.46IU/ml↑(正常参考值:1~150IU/ml),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1000IU/ml↑(正常参考值:0~12IU/ml),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20.20pmol/L↑(正常参考值:2.63~5.7pmol/L)、游离甲状腺素42.78pmol/L↑(正常参考值:9.01~19.05pmol/L),超敏促甲状腺激素0.01uIU/ml↓(正常参考值:0.35~4.94uIU/m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2.86ng/ml↑(正常参考值:0.69~2.15ng/ml),总甲状腺素 1268.00ng/ml↑(正常参考值:0.69~2.15ng/ml)。④血浆皮质醇 494.27nmol/L(8am)、163.60nmol/L(12pm)、407.18nmol/L(4pm)↑。⑤心电图:窦性心动过速,心前导联逆钟向转位,P-R间期稍缩短。⑥甲状腺彩超:弥漫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内血流信号较丰富,双侧甲状腺上动脉流速增快,双侧颈部未见肿大淋巴结。⑦脑电图:中度异常。⑧血沉、甲状旁腺激素、脑脊液、心脏彩超、胸片、头颅MRI、腹部彩超未见异常。
入院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精神障碍;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甲状腺危象。
诊疗过程:入院后予告病重、持续心电监护、中心吸氧、维持生命征平稳、补液等处理,同时予物理降温、肌内注射复方氨林巴比妥退热。患者烦躁不安、不配合治疗,予保护性约束、留置导尿管,临时肌内注射氯丙嗪25mg后患者安静入睡。后急请内分泌科会诊,诊断考虑: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建议:①因患者不配合服药,给予留置胃管,鼻饲丙硫氧嘧啶,首剂600mg,继之每8小时200mg,2天后渐减量;②使用丙硫氧嘧啶1小时后,予复方碘溶液首剂30滴,继之每8小时5滴,1天后减量,3天后停用;③美托洛尔首剂100mg,继之每6小时50mg,2天后渐减量;④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每6小时100mg,3天后渐减量,7天后停药;⑤普奈洛尔首剂40mg,继之每6小时20mg,2天后渐减量;⑥同时给予营养心肌、抑酸护胃、维持水及电解质平衡等治疗。执行内分泌科会诊意见,鼻饲以上药物,并视病情临时肌内注射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注射液2.5mg)控制精神症状。治疗至6月25日,患者病情缓解,体温恢复正常,精神症状消失,停用抗精神病药,并转至内分泌科予131I治疗至7月26日出院。
最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精神障碍;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甲状腺危象。
随访:患者出院1年后病情稳定,复查甲状腺功能正常,已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出院后一直未再使用抗精神病药物。
本例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病程两年,急起精神异常,虽诊断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但因管理困难而住精神科,这要求精神科医务人员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相关疾病有较全面的了解,尤其是本例患者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和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患者,诊疗难度更大。
首先是对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的认识。
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1835年,Graves首次报告了该病。多数研究指出Graves病的病因主要是在多基因遗传基础上,未确定的外因(如精神刺激)等应激因素而诱发自体免疫反应所致。本病患者B淋巴细胞产生抗体,其中一些可以与甲状腺滤泡细胞上的促甲状腺激素(TSH)受体结合并使受体活化,刺激甲状腺的增长并产生过多的甲状腺激素。此时,甲状腺滤泡细胞的TSH受体为抗体结合的位点,抗体与其结合后,能模拟TSH的功能,刺激甲状腺产生过多的甲状腺激素。但是Graves病导致人体免疫失衡的分子机制尚不清楚,临床治疗缺少有效的免疫干预手段。最近有研究发现DC亚型浆细胞极化偏移引起分泌IFN-alpha增加,导致免疫调节细胞(Treg细胞)发生凋亡,提示DC亚型浆细胞诱导的Treg细胞凋亡是导致Graves病免疫失衡的重要机制之一。
Graves病临床主要表现为累及包括甲状腺在内的多系统的综合征群,包括:①高代谢症群:怕热、多汗,皮肤、手掌、面、颈、腋下皮肤红润多汗。②弥漫性甲状腺肿:多数患者以甲状腺肿大为主诉,呈弥漫性肿大,质地中等(病史较久或食用含碘食物较多者可坚韧),无压痛。甲状腺上下极可以触及震颤,闻及血管杂音。③特征性皮损和甲状腺肢端病:少数患者有典型对称性黏液性水肿,与皮肤自身免疫性损害有关,多见于小腿胫前下段,初起时呈暗紫红色皮损,皮肤粗厚,以后呈片状或结节状叠起,最后呈树皮状,可继发感染和色素沉着。④突眼征:一类为单纯性突眼,病因与甲状腺毒症所致的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有关;另一类为浸润性突眼,也称为Graves眼病(Graves ophthalmopathy,GO)。近年来称为Graves眶病(Graves orbitopathy,GO)。病因与眶周组织的自身免疫炎症反应有关。单纯性突眼包括下述表现:①轻度突眼:突眼度不超过18mm;②Stellwag征:瞬目减少,炯炯发亮;③上睑挛缩,睑裂增宽;④von Graefe征:双眼向下看时,由于上眼睑不能随眼球下落,出现白色巩膜;⑤Joffroy征:眼球向上看时,前额皮肤不能皱起;⑥Mobius征:双眼看近物时,眼球辐辏不良。这些体征与甲状腺毒症导致的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有关。根据《中国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的诊断标准如下:①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和体征;②甲状腺弥漫性肿大(触诊和B超证实),少数病例可以无甲状腺肿大;③血清TSH浓度降低,甲状腺激素浓度升高;④眼球突出和其他浸润性眼征;⑤胫前黏液性水肿;⑥甲状腺TSH受体抗体(TRAb或TSAb)阳性。以上标准中,①②③项为诊断必备条件,④⑤⑥项为诊断辅助条件。临床也存在Graves病引起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
目前尚无有效针对病因和发病机制的根治方案,对症治疗主要是控制高代谢症状,促进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的消退。常用的治疗方法有三种:抗甲状腺药物、放射性同位素碘和手术治疗,尤其以前两者更为常用。对治疗方案的选择取决于患病的不同时期和严重程度、患者所处的特殊时期和医生的经验。
其次是对甲状腺危象的了解。
甲状腺危象表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的急骤加重和恶化,多发生于较重甲状腺功能亢进未予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患者。常见诱因有感染、手术、创伤、精神刺激等。甲状腺危象的发病机制主要与血中FT4增加、机体对甲状腺激素适应能力减低等因素有关。其临床表现包括:高热或过高热,体温常在39℃以上,大汗,心动过速(140次/分以上),烦躁、焦虑不安、恶心、呕吐、腹泻,少见片断的幻听及恐怖性的幻视、谵妄,严重患者可有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休克及昏迷。甲状腺危象的诊断主要靠临床表现综合判断。甲状腺危象的死亡率为20%以上,常死于休克、心力衰竭,为及时抢救患者,临床提出危象前期或先兆危象的诊断。先兆危象是指:①体温在38~39℃;②心率在120~159次/分,也可有心律不齐;③食欲不振,恶心,大便次数增多,多汗;④焦虑、烦躁不安,危象预感。临床高度疑似本症及有危象前兆者应按甲状腺危象处理。
治疗上首先是去除诱因。注意保证足够热量及液体补充,每日补充液体3000~6000ml。高热者积极降温,必要时进行人工冬眠。有心力衰竭者使用洋地黄及利尿剂。优先使用丙硫氧嘧啶,因为该药可以阻断外周组织中T4向具有生物活性的T3转换。首剂600mg口服或经胃管注入,继之200mg,每8小时一次;或甲巯咪唑首剂60mg口服,继之20mg,每8小时一次。使用抗甲状腺药物1小时后使用碘剂,复方碘溶液(Lugol液)5滴,每6小时一次,或碘化钠1.0g,溶于500ml液体中静点,第一个24小时可用1~3g。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2mg,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或氢化可的松50~100mg,每6~8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无心力衰竭者或者心脏泵衰竭被控制后可使用普萘洛尔20~40mg,每6小时一次,有心脏泵衰竭者禁用。经上述治疗有效者病情在1~2天内明显改善,一周内恢复,此后碘剂和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在上述常规治疗效果不满意时,可选用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血浆置换等措施迅速降低血浆甲状腺激素浓度。一般治疗后1~2天内好转,1周内恢复,故前3天是抢救的关键时刻,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非常重要。
再就是对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精神障碍的了解。
该病可能是由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相关的神经系统受损所致,称为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相关脑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发生神经系统损害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目前公认与自身免疫相关,可能是免疫复合物沉积于血管壁导致血管炎,从而造成脑灌注不足引起。Nolte等已经通过尸体解剖证实了此类患者血管壁的淋巴细胞浸润。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相关脑病缺乏特异诊断标准,基于排除诊断基础上的诊断依据:①神经系统受累表现,如不能解释的肌阵挛发作、局灶神经功能缺失或精神异常等;②头颅影像学正常;③脑电图异常;④脑脊液、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抗体阳性;⑤脑脊液蛋白增高;⑥对激素治疗敏感(后五项需满足3项以上)。诊断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相关脑病,还需排除颅内感染、代谢性、中毒性脑病、急性散播性脑脊髓炎等。
本病例两年前已确诊甲状腺功能亢进,予甲巯咪唑治疗,但患者服药不规律,甲状腺功能亢进治疗效果一直欠佳,后自行停服抗甲状腺药物,与家人争吵情绪激动诱发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的发生。具有以下临床特征:高热,腹泻,心率增快,意识蒙胧伴有精神运动性兴奋,甲状腺肿大,TT3、TT4增高,TSH降低,据此诊断: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甲状腺危象成立。甲状腺危象较少出现(如兴奋、烦躁,意识障碍及幻觉等)精神症状。但是该患者出现幻视、谵妄、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摸索样动作,辅助检查发现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升高,虽然脑脊液和头颅MRI正常,仍不能排除合并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相关脑病,治疗上可运用抗甲状腺药物及激素联合治疗。本例经抗甲状腺药物后甲状腺危象得到控制,血甲状腺激素明显下降后意识逐渐清晰,精神症状缓解。提示临床医生对于高热伴精神症状、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患者,要想到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及自身免疫性甲状腺脑病的可能,注意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进行鉴别,以免漏诊和误诊。
此外,该患者既有严重的躯体疾病,又有明显的精神异常,而且精神异常严重影响到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影响安全管理。从医疗管理角度看,精神科收治该类患者有很多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一是要积极地与家属沟通,取得家属支持与理解;二是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络会诊对此例患者的救治至关重要;三是要向医疗管理部门汇报请示,获批后方能收入精神科病房。
专家点评
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精神障碍患者出现高热、腹泻时,需警惕是否存在甲状腺危象;精神科收治此类患者时应权衡利弊,做好知情同意、联络会诊和请示汇报工作;在精神科控制精神症状后应及时转相关专科治疗原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