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型人格障碍,指以极其顽固地固执己见为典型特征的一类异常人格,表现为对自己的过分关心,自我评价过高,该类人格特征在归因方式上常采用外归因的方式,常把挫折的原因归咎于他人或推诿客观,此类人格障碍以猜疑和偏执为特点,始于成年早期。
1.流行病学
调查资料显示,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人数占心理障碍总人数的5.8%,由于这种人少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偏执行为持否认态度,实际情况可能要超过这个比例。男性多于女性。
2.病因学
(1)遗传因素
人格障碍患者亲属中人格障碍的发生率较高,双亲中脑电图异常率较高。有关寄养子的研究报道人格障碍患者的子女从小寄养出去,成年后与正常对照组相比,仍有较高的人格障碍发生率,也提示遗传因素的作用。偏执型人格障碍也不例外。
(2)家庭环境
不良的父母养育方式,如幼年生活在不被信任、常被拒绝的家庭气氛中,母爱缺乏,常被指责和否定。另有研究显示,单亲家庭更易出现有偏执型人格的儿童。不良的生活环境、结交具有品行障碍的“朋友”,对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形成往往起到重要作用。
(3)心理社会因素
童年生活经历对个体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成长中反复地遭受生活打击,经常遇到挫折和失败。另外,长期处在异常的环境中也可以促使盖章爱的发生,如没有学历的人,厌恶别人谈论学历,经济状况不好的人,回避谈论经济收入问题,离婚的婚姻状况,怕别人知道自己的婚姻情况。
3.临床表现
偏执型人格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对周围的人或事物敏感、多疑、心胸狭窄,容易害羞,自尊心过强,对他人对自己的“忽视”深感羞辱,满怀怨恨,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人际关系往往反应过度,有时产生牵连观念,总是将周围环境中与己无关的现象或事件都看成与自己关系重大,是冲着他来的,甚至还将报刊、广播、电视中的内容跟自己对号入座。经常无端怀疑别人要伤害、欺骗或利用自己,或认为有针对自己的阴谋,对别人善意的举动作歪曲的理解,总认为他人不怀好意,怀疑他人的真诚,警视四周;遇到挫折或失败时,易于埋怨、怪罪他人,推诿客观。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不从自身寻找主观原因而归咎于他人,在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容易与他人发生争辩、对抗。尤多意见,常有抗议,单位领导常觉得这类人员难以安排;常有病理性嫉妒观念,怀疑配偶和情侣的忠诚,限制对方和异性的交往或表现出极大的不快;易于记恨,对自认为受到轻视、不公平待遇等耿耿于怀,引起强烈的敌意和报复心;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自负、自我评价过高,对他人的过错不能宽容,给人以得理不饶人的感觉,固执地追求不合理的利益或权利;忽视或不相信与其想法不符的客观证据,因而很难改变其想法或观念。尽管这种多疑与客观事实不符,与生活实际严重脱离,虽经他人反复解释也无从改变这种想法,甚至对被怀疑对象有过强烈的冲动和过激的攻击行为,从一般的心理障碍发展为精神性疾病。
4.诊断
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偏执型人格的诊断标准为:
(1)符合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个人的内心体验与行为特征(不限于精神障碍发作期)在整体上与其文化所期望和所接受的范围明显偏离,这种偏离是广泛、稳定和长期的,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认知(感知,及解释人和事物,由此形成对自我及他人的态度和形象的方式)的异常偏离;②情感(范围、强度,及适切的情感唤起和反应)的异常偏离;③控制冲动及对满足个人需要的异常偏离;④人际关系的异常偏离。
2)严重标准
特殊行为模式的异常偏离,使患者或其他人(如家属)感到痛苦或社会适应不良。
3)病程标准
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期,现年18岁以上至,少已持续2年。
4)排除标准
人格特征的异常偏离并非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的表现或后果。
(2)以猜疑和偏执为特点,并至少有下列3项
①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②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③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④明显超过实际情况所需的好斗对个人权利执意追求;⑤易有病理性嫉妒,过分怀疑恋人有新欢或伴侣不忠,但不是妄想;⑥过分自负和自我中心的倾向,总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⑦具有将其周围或外界事件解释为“阴谋”等的非现实性优势观念,因此过分警惕和抱有敌意。
5.治疗
(1)心理治疗
针对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治疗应采用心理治疗为主,重点克服其多疑、敏感、固执、不安全感和自我中心的人格缺陷。主要方法有:①认知提高法:首先要与他们建立信任关系,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交流情感,向他们全面介绍其自身人格障碍的性质、特点、危害性及纠正方法,使其对自己有一正确、客观的认识,并自觉自愿产生要求改变自身人格缺陷的愿望。这是进一步进行心理治疗的先决条件;②交友训练法:交友训练的原则和要领为真诚相见、以诚交心;交往中尽量主动给予知心朋友各种帮助;③自我疗法;④敌意纠正训练法。
(2)药物治疗
一般而言药物治疗难以改变人格结构,若出现异常情绪或行为反应时,可少量用使用药物辅助对症治疗,如具有攻击行为者给予少量碳酸锂、卡马西平等。但一般不主张长期应用和常规使用,因远期效果尚不肯定。
就诊者胡某,男性,24岁。自幼性格内向,多疑,不能很好的处理与老师、同学的关系,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学习成绩较好。三年前顺利考上大学,因学习成绩不理想,自认为处处受到了排挤和压制,认为同学与老师对他不公平,常与同学、老师发生冲突,常因为一些小事状告到校长和家长那里,容易记仇,不肯原谅其他同学对他的“侮辱”和“伤害”。大家都耐心细致地劝他,他却始终把大家对他的好言相劝理解为是恶意、敌意,常无端怀疑别人要伤害、欺骗或利用自己,或认为有针对自己的阴谋,对别人善意的举动不予理解。近一年多来与同学、老师的关系日益恶化,他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加以改正。
提问1:该患者目前最佳诊断为
1.抑郁症;
2.强迫症;
3.精神分裂症;
3.心境障碍;
4.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5.偏执型人格障碍;
6.适应障碍;
7.分裂样人格障碍。
提问2:以下哪些是该患者具有的特征?
1.对周围的人或事物敏感、多疑;
2.无高级追求;
3.回避社交,离群独处,我行我素而自得其乐;
4.言语结构松散、离题、用词不妥;
5.易于记恨,对自认为受到轻视、不公平待遇等耿耿于怀,引起强烈的敌意和报复心;
6.易激惹,冲动,并有攻击行为;
7.容易与他人发生争辩、对抗;
8.遇到挫折或失败时,易于埋怨、怪罪他人,推诿客观。
提问3.偏执型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鉴别依据不包括
1.人格障碍开始于早年,具有一贯性、恒定性特点;
2.人格障碍的行为、情绪改变的发生有一定的环境或内在心境基础,不是莫名其妙、脱离现实的;
3.人格障碍多有思维形式障碍;
4.人格障碍除了人格某些特征偏离正常外,无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特征性症状;
5.通过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人格障碍一般无改善;
6.人格障碍的行为、情绪改变在发生后,本人一般有体会,认识到过分,或表示后悔。
提问4.以下关于该患者的治疗正确的是
1.抗精神病药系统、足量、足疗程的治疗;
2.给予心境稳定剂;
3.认知行为治疗;
4.一般不主张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但在应激和情绪反应时可少量用药;
5.针对个体化的心理治疗,改善不良的社会适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