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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 苯中毒误诊为精神分裂症一例
案例诊断
苯中毒;精神分裂症=
病例摘要

患者,女,18岁。因行为异常半月,伴四肢抽搐4天余。于2005年12月20日入院。半月前于广东打工期间无明显诱因出现神情郁闷,继而性格暴躁,打人毁物,四处奔跑,手舞足蹈。于当地医院考虑“精神分裂症”予以脑康灵、谷维素等治疗,无明显缓解。由家属接返家中,加服抗精神病药物氟哌啶醇等治疗,渐出现神志淡漠、口角流涎、表情呆滞,并逐渐加重。4天前出现全身强直性抽搐伴意识障碍。为明确诊治,当地就诊。以“行为异常原因待查”收入院。既往无类似病史,家族中三代内无类似病史。

入院后查体:T 36. 8℃,P 98次/分,R 21次/分,BP 90/6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淡漠,口角流涎,双瞳正圆,光敏。气管居中,甲状腺不大。双肺呼吸音粗,无干湿啰音。HR 98次/分,律齐,各瓣膜未闻及杂音。腹平软,肝、脾未及,移浊(-)。四肢无水肿,肌张力亢进。

辅助检查:血、尿、大便常规、肝功、肾功、血离子、血沉正常。脑电图、脑脊液等正常。追问病史,其父诉其在一鞋厂打工,在鞋刷胶车间,负责粘胶工作。并问及在其之前已有三个工友出现类似病状而返家治疗。

故考虑诊断:①急性苯中毒;②抗精神病药副作用。入院后:①停用一切院外用药、给氧,保持呼吸道通畅;②给予精神安慰,克服紧张情绪,应用安定保证患者绝对卧床休息,防止过分躁动;③予以保护重要脏器功能、排毒、促进代谢、防治脑水肿等对症支持治疗。经治疗,3天后患者症状减轻,9天后临床痊愈,予以出院。随访6个月无复发。

讨论:苯在工业上用途很广,作为溶剂和黏合剂用使用时,如短时间内吸入大量苯蒸气可引起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轻者表现为兴奋、欣快感、步态不稳,以及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重者可出现意识模糊,由浅昏迷进入深昏迷或出现抽搐,甚至导致呼吸、心跳停止。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主要是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损害,表现为头痛、头昏、失眠,白细胞持续减少、血小板减少而出现出血倾向。目前,接触苯的主要职业人群为:使用含苯粘胶剂制鞋、皮革加工业、箱包以及家具制造业等的人群,使用含苯稀料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喷漆、油漆工等。事故发生原因:缺乏安全操作制度,原料配制不当,施工现场通风不良,职工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活性炭防毒面具未进行短时定期更换等。针对此例病患,最重要的是病史的叙述。其所在鞋厂使用黏胶剂制鞋,且有工友同样发病。故应该首先考虑苯中毒可能。而患者清醒后的描述可知,其工作现场通风不良,职工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具,更加证实此诊断。由此可知,作为临床医师,特别是基层医院的医师,完整的病史收集是至关重要的。

———此病例来源:李波,兰美兵,黄安华,等.苯中毒误诊为精神病1例分析.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 ( 2) : 28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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